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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脹下的民生:補貼跟著物價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29 08:15:44  


資料圖表:7月份我國CPI同比上漲6.5%(新華社)
  中評社北京8月29日電/人民日報報道,今年6月,我國CPI(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進入“6.0時代”,而這一數字在7月更被刷新為6.5%,創下2008年7月以來37個月的新高。此番物價上漲的主要推手,正是以農副產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

  這樣的物價上漲,困難群體首當其衝,因為他們在生活必需品上的支出占其收入的比重較大。為化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群體造成的生活壓力,今年3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下發了《關於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明確責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動、發放補貼;持續上漲、調整標準”的要求,建立聯動機制。

  截至8月底,31個省區市中,北京、天津、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東、海南、貴州、陝西、寧夏、青海、河北、山西、遼寧、四川、上海、新疆、廣西、雲南、內蒙古、河南等27個省區市已經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據稱,原計劃31個省市區在年底之前都要建立物價聯動機制,現在要提前到10月份之前都建立起來。

  在CPI高企的夏日,這一消息無疑給那些因生活“吃緊”而焦慮的群體帶來一陣涼風。

  啟動條件 各地依價格指數漲幅自主確定

  國家規定,各地要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月度漲幅作為依據,啟動機制的臨界條件可參考當地政府每年提出的預期價格調控目標自行確定。由於國家尚未出台統一的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在實際操作中,各地啟動聯動機制的指數依據和臨界點因地制宜,不再是全國“一刀切”。

  已出台聯動機制的27個省份中,以城鎮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作為調控標準的最多。其中,福建、江西、湖南、廣東、貴州、甘肅、四川、河北、內蒙古9省區將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達到或超過3%作為啟動條件;而海南、遼寧、河南的這一數字是4%,吉林是4.5%,安徽、山東、寧夏是5%。此外,天津、江蘇、新疆、湖北、雲南、陝西、山西則直接採用指數單月漲幅作為標準,啟動臨界點分別為3%、3%、3.8%、4%、4%、5%、5%。

  有的省份還確定了多項啟動條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便可啟動聯動機制。比如,上海在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中食品類價格指數季度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10%時,廣東在食品類價格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7%時,也可以啟動聯動機制。其中,要數北京和安徽的規定最為具體,將糧油、水電等生活必需支出單列標準,以更靈敏地對低收入群體受到的影響做出反饋。例如,北京規定當糧油價格連續兩個月以上同比漲幅超過40%,或糧油肉蛋菜等10種副食品價格上漲造成城鄉居民最基本食品支出標準連續3個月同比超過15%,或水電氣等居民費用價格指數上漲造成城鄉低保家庭消費性支出超過當年城鄉低保標準10%時;安徽規定食品類價格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上年同期10%,水、電、燃煤(氣)等居住類價格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5%,並造成特困家庭消費性支出超過當年城鄉低保標準10%時,啟動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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