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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油事故致山東沿海市縣遊客減少(新華社) |
中評社香港8月29日電/持續了近三個月的渤海溢油事故正在引起越來越多的民間關注,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就把自己的關注轉換成了一紙訴狀。香港大公報報道,日前,他向多家海事法院提起了環境公益訴訟,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設立100億元的賠償基金,進行生態賠償和恢復。同時他還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狀告國家海洋局行政不作為。
在國家海洋局頻頻表態、日漸強硬的要求康菲公司加快處理進度,並提出一定要讓康菲公司承擔其應該承擔的所有責任的時候,為什麼律師賈方義還要把國家海洋局作為自己的起訴對象?這樣的起訴能否被立案?普通公民對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和跨國財團提起訴訟,這樣的事情在中國還並不多見。對於自己提起訴訟的原因,賈方義解釋說,意識到渤海灣的污染對社會、國家影響非常大,自己作為法律工作者,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更好的維護作為13億人共同財產的渤海灣。我覺得自己履行了作為一個普通人、社會公民的責任。
在賈方義看來,他所起訴的三個對象:國家海洋局、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在渤海灣溢油事件當中,都負有責任。面對記者的問詢,賈方義首先提到了國家海洋局。他認為,作為主管單位,國家海洋局在信息披露等方面,沒有做到及時準確。
指海洋局未依法披露信息
賈方義表示,國家海洋局過了一個月才開始對這件事作出回應,根據中國信息披露方面的相關法規規定,這顯然是違法行為。信息披露方面的法規規定,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重要事件,應該及時披露信息。
同樣,在他看來,中海油作為渤海油田的大股東,自然也不能逃脫溢油事故的責任。
賈方義指出,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合作開展渤海灣海底石油,中海油取得了開採專營權之後,才引進了康菲公司進行開採。康菲公司佔有49%股份,中海油佔有51%股份,也就是控股。你(中海油)既然是控股公司,分得利潤甚至比康菲多。既然分享了利潤,就要承擔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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