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不禁要問:何謂“主體論述”?何謂“中華民國在地化”?何謂“中華民國在台灣”?以“獨台”色彩如此濃厚的觀念作為指導思想,模糊化處理辛亥革命對兩岸的連接作用,繞開“中華民國”系統中推動兩岸關係健康發展的積極因素,不談兩岸政治定位,不觸及敏感問題,表面上不傷和氣、感覺上很“安全”,但實際上“得不償失”,因為它不完整、不涉及現實癥結,註定發揮不了應有作用。筆者毫不誇張地說:辛亥革命百年,是強化台灣與大陸之連接、強化兩岸一中主權論述的大好機會,很可能得不到充分利用。實在遺憾。
2,負責、勇敢地充實和傳播憲法論述
在台灣,“憲法”是一中框架最高位階的體現。馬英九、國民黨以憲法為武器應對台獨挑釁,值得肯定與配合。但鑒於“一中憲法”長期遭受著法、理、情的多重挑戰,國民黨團隊必須完善其“憲法論述”。
其一,主動強化“一中憲法”的正當性。
台獨分裂勢力在攻擊憲法時使用最多的理由,是其所謂“缺乏代表性”。國民黨反擊乏術,往往給人“理虧”的感覺。事實上,從民主程序角度講,將台灣定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的憲法,在上個世紀四十年代的討論、制定、頒佈過程中,台灣同胞是積極參與和擁護的;至於“采列舉法”時為何沒有列舉台灣,當年的歷史文件也都有確鑿說明。類似這些歷史文獻及相關學者的考證、研究,都是可以用來論證台灣地區現行憲法之正當性的依據,關鍵在於國民黨作為一個政治組織有沒有援引的意願和膽識。
其二,言行一致,杜絕“自殘”。
戴高樂講:“一部憲法就是一種精神,一種體制,一種實踐。”(注12)三者相統一,憲法才有號召力、生命力。
在台灣,聲稱“恪守憲法”的國民黨,仍在做違憲的“自殘”之事:時而說“兩岸是一國家兩地區”,時而說“台獨是選項”;時而說“台灣屬於中華民國”,時而說“台灣在語義上等於中華民國”……。對此,島內許多有識之士已經不止一次地揭露和批判國民黨“沒有思想”、日益向民進黨靠近的嚴峻事實。
除了表態上的混亂,國民黨執政背景下,令“親者痛仇者快”、可被台獨史觀當作“素材”的事仍在上演。比如,今年2月份,台灣地區相關部門刪除人民團體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條文,美其名曰“回歸言論自由的範疇”。這種絕對有利於台獨、違背憲法的舉動,出現在一個主張“不獨”、號稱“恪守憲法”的黨執政之時,著實令人心寒、憂慮。
2011年5月30日,馬英九在出席“2011年世界國際法學會亞太區域會議”開幕式時重申:“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兩岸關係並不是國與國關係,而是一種特殊的關係,”“中共於1949年建政,中國大陸仍是中華民國1947年憲法所規定的‘固有疆域’。依1991年憲法增修條文於1992年所制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政府行使統治權地區為‘台灣地區’,即‘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地區’則是‘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注13)無論在法理上還是在政治上,馬英九的這些表述,也與大陸方面關於兩岸政治定位的新表述有不少寶貴的契合點。馬英九、國民黨如果能切實維護好島內的一中框架,不做自相矛盾的事,不僅有利於改變該黨在選舉政治中的被動,也有利於夯實兩岸關係健康發展的政治基礎。
(二)兩岸“不獨”“反獨”力量主動提升歷史論述的品質
史觀之爭,既是權力之爭,也是論述之爭。前面提及,在與分裂史觀的交鋒中,統一史觀暫處劣勢。而常識告訴我們,“弱勢者”往往比較為難:不作為,處境會更惡劣;作為,短期內又很難產生扭轉局面的效果。這種時候,“不信青史盡成灰”的耐心彌足珍貴。為扭轉被動,我們應主動更新觀念,提高歷史論述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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