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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劫案”人質解救不必諱言“失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2 21:25:06  


  南京大巴人質劫持案中,據人質李某親屬吳先生稱,李某確實受了槍傷,子彈由左側面頰打入,由右側面頰穿出。李某面部骨折,現已經由鋼板固定,數顆牙齒脫落。李某的喉嚨插了一根呼吸管,不能說話,但意識清醒。吳先生稱,南京警方已向家屬承認,李某的傷是警方開槍誤傷所致,並表示李某治療產生的費用由警方支付。記者試圖聯繫南京警方,但南京市公安局宣傳處芮(音)姓處長、許(音)姓科長及浦口分局宣傳部門王姓主任均未接聽電話,記者所發短信也未收到回復。

  8月30日下午,江蘇南京發生一起歹徒劫持大巴車內乘客的惡性事件,一時引起廣泛關注。相關權威媒體在報道解救過程時稱:“……14時20分,經警方勸說,3名犯罪嫌疑人下車投案,劫持人質的犯罪嫌疑人陽兵仍與警方對峙。15時15分,犯罪嫌疑人陽兵突然情緒激動,意圖傷害人質,為確保人質安全,警方果斷處置,將嫌疑人陽兵開槍擊傷後擒獲,兩名人質安全解救。”直至事件細節不斷披露,人們才瞭解“人質成功獲救”過程中還有一段“誤傷”的“插曲”。

  儘管當地警方認為這是一次“成功”的解救,但許多網友卻並不買賬。有細心的網友推算出,警方是在得知被劫大巴過境消息70分鐘後才出現在現場,而距離大巴停車地,最近的派出所約有6公里路程、浦口區分局約有12公里路程、刑警支隊約有30公里路程、特警支隊約有48公里路程,如此出警效率顯然乏善可陳;有些網友則對於警方的搜捕行動是否可以更隱蔽提出不同看法;尤其是警方與疑犯陽兵對峙約100分鐘後第一次開槍,子彈並未打中劫犯卻打在了人質李某臉上。在第一槍後約25分鐘,警方再次開槍,又擊中陽兵頸部,這期間劫犯並沒有被激怒而危害第二名人質生命安全,顯然純屬萬幸了。

  20世紀以來,扣押人質的恐怖犯罪活動愈來愈頻繁,已成為世界和平和安全的主要威脅之一。解救人質不外乎妥協、談判或武力解決等幾種方式,而武力解決當然就可能面臨失敗的後果。去年8月23日發生的菲律賓人質劫持事件,造成8名香港遊客遇難的慘劇,數億觀眾通過電視直播實時觀看了這場“大屠殺”。事後,菲律賓特警在解救人質過程中業餘、拖沓的表現遭到了外界輿論的普遍質疑。

  一般認為,成功的營救包括:安全救出人質;有效制服綁架者;警察不付出傷亡代價;處置過程中不傷及群眾、不造成重大的財產損失和消極的社會影響。這樣看來,此次“南京大巴劫案”人質解救行動算不上“成功”。晋代名將張方說過,“勝負兵家之常,善用兵者能因敗為成。”我們注意到,南京市公安局事後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布消息稱“兩名人質安全解救”,未提及是否有乘客受傷;對於媒體的採訪要求也一律婉拒,這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其實,對於人質解救過程中的失誤甚至失敗不必諱言,正確的態度是要勇于並善于將失敗當作“成功之母”加以研究和演練,找出失誤的原因並認真加以改正,而文過飾非、開脫推諉只能是掩耳盜鈴、欲蓋彌彰。(時間:9月2日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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