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線城市實施限價無可厚非。”高策地產顧問董事長李國平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限購在於抑制需求,會導致銷售量的下降並抑制房地產市場的發展,限價則是緩解需求。限購的初衷是因為房價上漲過快,現在通過限價的方式使得房價穩定下來。房價上漲過快的勢頭得到抑制同時可以保證本地市場的合理需求不被限購誤傷。”
北京理工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周畢文持同樣觀點。他認為,“二三線城市尤其是三四線城市大多還處在發展過程中,一方面有許多正當合理的需求不應該被抑制,另外當地經濟也需要房地產業的帶動。”
事實上,住建部在公布5項限購標準時並非強制要求,該標準文件表示“地方政府可保留對具體標準進行適當修改的權利”,並且規定“限購期限可暫定到今年年底”。這意味著,地方政府擁有很大的變通自由。
即使住建部有約談機制,但周畢文表示,“約談即可談,說明還有回旋的餘地,地方政府如果覺得不能限購就會採取限價措施。”
中國房地產經理人聯盟秘書長陳雲峰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儘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包括出台限購標準,但是地方政府仍然沒有下最後決心。
“尤其這次讓各地政府自己出台限購措施,沒有強制性措施和標準,留有很大空間。如果沒有強硬措施,接下來隨後的一些城市仍不會有多少主動限購,大部分還是會以限價等方式出現。”陳雲峰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