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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譯:為何女性應獲更多諾貝爾和平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10 00:52:58  


今年諾貝爾和平獎由三名婦女奪得──利比里亞總統瑟利夫(中)、利比里亞“和平運動”領導人古博韋(右)和也門婦女權益活動家卡曼(左)。
  中評社香港10月10日電(記者 郭家靜編譯報道)回想上一次由女性奪得諾貝爾和平獎已經是7年前的事,今年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再次把獎項頒給三名婦女,並讚揚她們在維和工作上作出貢獻。她們不只幫助婦女,更扭轉了婦女長期被視為受害者的形象。

  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發表題為“為什麼女性應該獲得更多諾貝爾和平獎”(Why women deserve more Nobel Peace Prizes)的評論文章。文章說,今年諾貝爾和平獎由三名婦女奪得──利比里亞總統瑟利夫、利比里亞“和平運動”領導人古博韋和也門婦女權益活動家卡曼。由此看來,諾貝爾委員會在暗示什麼嗎?

  文章說,這三名婦女為追求普世價值而奮鬥,以非暴力手法爭取利比里亞的和平、也門的自由。她們得獎意味著一件事:女性活躍參與社會運動,不再是被動的受害者。

  婦女和兒童一向被視為是戰爭的最大受害者,所以追求和平是女權運動的核心。此外,家庭暴力、男女平等諸如問題也是過去女權運動重視的題目。在處理女性被物化成男性性對象的問題上,女性同樣被視為受害者。

  若翻看聯合國安理會有關婦女問題的決議,不難發現女性很多時都被形容為受害者。在許多關注婦女的國際性會議上,大家都強調婦女缺乏什麼,卻絕口不提婦女可以提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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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專題: 中評社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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