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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局長:媒體有權不刊政府消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23 09:59:41  


 
  對話 

  部門會犯錯樂意被監督 

  記者:删除官方發記者證後如何管理媒體?假如媒體有虛假報道,新聞局有何處理措施? 

  陳致平:新聞局不會“管”媒體,只是特區政府公關的窗口,相信業界會自律。假如有虛假報道,可能產生的誹謗、侵害隱私等,刑法典、民法典已有法律條文處罰。新聞局不會“管”,一旦觸犯法律有司法機構處理。

  記者:這次澳門修法遭到批評,之後新聞局才逐一走訪媒體徵求意見嗎?

  陳致平:新聞局走訪媒體是非常普通的事情,局方一直也有此想法。我有30多年的新聞業界經驗,有很多業界老朋友,走訪下能溝通感情,正好也認識年輕的記者。

  記者:如何看待澳門政府與媒體的關係? 

  陳致平:存在夥伴關係,我想這在世界上哪裡都是夥伴、合作關係。特區政府需要透過媒體發布資訊、消息,媒體也需要從政府獲取消息,大家會合作。當然,媒體有權不刊政府消息,報道立場是媒體的自主權力。

  記者:畢竟哪個部門都不願被監督,怎麼理解這種“夥伴”關係? 

  陳致平:我們非常樂意傳媒批評監督,人總會犯錯,部門也會犯錯,被監督才能做得更好。當然,假如是毫無依據誹謗、辱罵是另一回事。特區政府非常歡迎媒體進行有事實依據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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