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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雷人言論引熱議:溺愛百姓養刁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11 10:39:37  


 
  李振忠:真希望我們是一群“被溺愛”的百姓

  那麼,真的希望我們的老百姓都是一群“被溺愛”的孩子。如此一來,百姓提出的上到諸如改善社會法制環境、生活環境、提高居住水平,小到改善百姓孩子的教育硬件,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等“小事”,一概都可以通過政府官員人大代表的“溺愛”而得到滿足。那敢情國人的生存環境也就與歐美等經濟條件較好較富有的國家“接軌”了。

  而現實當中又是怎樣的?工薪階層絕大多數沒有“被溺愛”。剛剛畢業的大學生有很多只拿一千多元的工資;農民工沒有被溺愛,討薪難、“跳樓秀”也只是在最近有所下降,但遠遠沒有“被溺愛”;看病者仍然被高額的醫療費所壓迫,還有很多的國人看不起病,拿不起藥,而任由病痛來折磨自己的肉體;許許多多的學生因為高學費而被排除在繼續深造的大門之外。請問這位代表,這是些“被溺愛”的老百姓嗎?

  李英鋒:民眾不需溺愛最需公正

  筆者以為,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並不存在過分溺愛民眾的問題,恰恰相反,不少基層政府對民眾愛的還不夠,甚至沒有很好地解決民眾的一些合理的訴求,因而催生或激化了社會矛盾,政府當前最需要直面和解決的是乏愛的問題,而不是溺愛的問題,當政府尚不能給予民眾普遍充足的愛時,就探討溺愛的問題,顯然沒有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未免太“超前”了。

  另外,即便政府溺愛民眾的問題的確值得焦慮,也首先要搞清楚溺愛的標準,關鍵在於對民眾訴求的合理性有一個公正的定性,在現實中,民眾與政府往往各執一詞,民眾認為是合理的,政府卻認為不合理,或者政府認為是合理的,民眾認為不合理,這種對訴求合理性認知的差異在徵地拆遷補償過程中表現得最為明顯,顯然,不能單聽政府的一面之詞來界定民眾的訴求是否合理,如果政府說合理就合理,說不合理就不合理,那麼,很多政府該幹的事可能就成了恩典或溺愛,捍衛自身權益的民眾也就成了刁民,這樣的溺愛標準是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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