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方面統計,ECFA項下同期核准陸資赴台投資43件,投資或增資金額1.08億美元,其中中國銀行台北分行、交通銀行台北分行已分別完成登記手續,申請匯入計約9148萬美元作為營運資金,現有待台方核定營業許可。另共核准引進20部大陸影片,其中16部已在台上映。
兩岸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正式啟動。為落實ECFA第6條,即“推動雙方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雙方業務主管部門通過經合會的平台進行了多次溝通,就其推動原則達成共識,將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推動。雙方於4月18日發布各自審批管理規定,正式啟動兩岸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
目前,台方“台灣貿易中心”已向大陸方面提出設立代表機構的申請,大陸方面“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也即將向台方提出申請,在完成相關審批程序後,爭取盡快正式掛牌。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將在評估執行情況並協商後,就新增互設辦事機構的經貿社團事宜循序漸進予以推動。
雙方對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和海關合作協議表示樂觀。兩岸投保協議方面,雙方依據第七次兩會會談達成的共同意見積極展開溝通並對在第八次兩會會談時簽署協議表示樂觀。投資協議文本內容將包括:定義、適用範圍和例外、投資待遇、透明度、逐步減少投資限制、投資便利化、徵收、損失補償、代位、轉移、拒絕授予利益、本協議雙方的爭端解決、投資者與投資所在地一方的爭端解決、投資商事爭議、聯繫機制等重要條款。在兩岸投保協議簽署後,雙方將在投保協議框架下,積極落實投資保護和促進兩岸雙向投資等工作。
海關合作方面,第七次兩會會談時,雙方同意將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列為優先協商議題。雙方海關依據ECFA第六條有關規定,積極展開協議文本協商工作,已就協議目的、範圍、海關程序、海關合作等主要內容達成共識。該協議的簽署將有助於提高通關效率,使ECFA執行更為順暢。
ECFA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爭端解決協議協商進展順利。有關貨物貿易協議和服務貿易協議,雙方就協議文本和市場開放等議題持續進行協商,進展順利。貨物貿易方面,雙方就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貿易救濟等協議文本內容進行了探討,並就協議產品範圍、降稅模式等技術性議題充分交換了意見;服務貿易方面,雙方已持續安排數十個行業的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對口商談,就彼此對市場開放的要求和未來開放意向進行了深入溝通。雙方表示,將持續積極推動後續商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