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不到位 “家賊”實難防
尤其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宋文代把一家優秀企業搞垮之後,非但沒有被問責,還能渾水摸魚,大肆盜取企業資產。有關辦案人員說:“如果監管到位,宋文代的一些犯罪行為也很難實施。”
乾坤公司是內蒙古重點培育的20家企業之一,2000年和2002年兩度被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評為“中國黃金行業之首”,企業最紅火時年度營業額達到30億元。乾坤公司所擁有的金銀精煉能力在行業內處於前列,並且擁有乾坤金店等金銀首飾銷售企業,在業內擁有很高的知名度。
就是這樣一家優秀企業,卻被宋文代帶入絕境。為了便於盜取企業資產,宋文代故意搞亂管理,公司走貨、接款等事務財務部門都不知道。作為一家貴金屬冶煉企業,乾坤公司多年不盤點,儘管日夜有武警把守,可是防了外盜防不了家賊,宋文代甚至指使親信把真金白銀源源不斷地搬回自己家裡。2006年末,宋文代為了進一步盜取乾坤公司資產,居然讓乾坤公司與自己的金旭隆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將金銀冶煉業務交給後者,宋文代為了不給乾坤公司上繳利潤,通過做假賬使金旭隆連年虧損,無利可交。
“黃金大盜”宋文代把企業搞亂了、快垮了、職工就要下崗了,便抓住“機遇”提出改革方案。2004年,乾坤公司啟動內部人事改革,不少職工面臨下崗,董事長宋文代“善意”地表示,職工想退股,企業可以考慮回購,有61名對企業失望的職工以每股1元退股,而當時會計師事務所評估認定:乾坤公司每股淨值3.04元。同年8月,宋文代召開僅有少數股東參加的“全體股東大會”,偽造股東到會簽名和股份轉讓協議,將其中58名退股職工的460多萬股以每股1元的價格“轉讓”給宋文代。他還順手牽羊,把前些年企業股改時隱匿的部分股份收歸己有,每股1元。這一輪“改革”,宋文代生吞股份溢價約1050萬元,之後他以1500萬元的價格轉讓變現,漁利940多萬元。
北京華聯律師事務所呼和浩特分所主任赫志分析,從本案可以看出,能人不修德、時勢造“梟雄”、監管不得力,是宋文代成為“黃金大盜”的“三要素”。同時這個案件也警示人們,儘管宋文代機關算盡,仍然難逃法網,正應了一句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