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黑龍江“風能太陽能屬國有”規定被指涉嫌違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03 09:29:23  


 
  有“違憲”之嫌

  法學界權威人士表示,該《條例》不但違背了常識,還有違憲之嫌。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張千帆告訴《中國經濟周刊》,“《憲法》第九條並沒有明確規定風能和太陽能的歸屬問題,只是規定‘自然資源’屬於國有。”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北京大學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錫鋅教授則認為,風能和太陽能並非是礦藏、森林等自然生成的資源,需要現代科學技術進行轉化,且這類資源具有公共產品屬性,不宜輕易劃分為自然資源。

  對此,張千帆認為,地方人大立法考慮到是否符合《憲法》規定是個進步,但對《憲法》的解釋權,卻不在地方人大和政府手裡。“根據《憲法》規定,《憲法》的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手中,其他機構、學者等的解釋,只能是理解,沒有法律效力。”

  “如利益受到影響的主體認為這樣界定不妥,應申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給出解釋。”張千帆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針對黑龍江的《條例》,如果利益主體主張,則是啟動立法審查的一個機會。他同時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能對《憲法》第九條做出解釋,明確風能和太陽能的權利歸屬問題。

  歸屬權界定荒謬

  民商法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劉俊海在其微博上表示,根據《物權法》,雖然一些無形的自然力(如電力、熱能、光線等)可以成為物權的客體,但前提條件是這些自然力必須能為人所控制,如天空中無拘無束的空氣,火山口散發出的熱能等,由於人類無法控制,不能視為民法上的物。

  劉俊海認為,從國外經驗來看,風和太陽光即便是財產,也只能是私產,應該根據誰開發誰擁有誰獲利的原則,來確定其歸屬權。

  6月21日,他撰文表示:該舉措不只是一個簡單的地方立法,而且對其他地方和部門的權力擴張具有傳染性,也事關企業與公眾的基本民事權利的保護問題。從法律角度分析:該規定違反了《物權法》確立的物權法定原則;從行政法角度看,該條款違反了《行政許可法》,混淆了民事關係與行政關係;該條款也違反了普通民眾的法律邏輯,堪稱荒謬。

  劉俊海反對黑龍江的做法。他認為,按該邏輯,空氣會變成國有資產,老百姓以後不得自由呼吸空氣,因涉嫌侵占國有資產。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