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書記“打招呼”成員傷人不追責
昨日庭審上,除了“廣西保”27名團夥成員以外,同時受審的兩名公檢法系統官員備受關注,他們便是“廣西保”的兩把“保護傘”:雲浮市雲城區原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李禮洪,雲浮市公安消防局副政委甘弟。
據起訴書顯示,2006年3月5日23時許,梁小保的涉黑組織成員藍桂權糾集張建樂、梁富學、鄧志達等人持刀到雲浮市區聞鶯路“無名剪”髮廊門口,將被害人區冠華砍致重傷(六級傷殘)。案發後,藍桂權一直在逃。
2007年2月中旬,藍桂權托梁小保幫忙找人走關係,梁小保便找到甘弟(二人是廣西老鄉),甘弟找李禮洪幫忙。2007年2月16日下午,藍桂權賠償給被害人5萬元人民幣後便到雲浮市公安局雲城分局投案,訊問後即被取保候審。2008年2月15日,李禮洪又指示辦案人員為藍桂權辦理了解除取保候審的手續,一直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2009年7月10日,鄧宇和、藍桂權、藍石清、梁發林等人在雲浮市雲城區高峰街一工地因施工問題將甘清華打成輕傷。案發後,鄧宇和於2009年7月31日被抓獲歸案,藍桂權、藍石清、梁發林三人在逃。藍桂權潛逃後找到梁小保,梁小保再次找到甘弟,給了他兩條中華香煙、兩瓶洋酒以及2萬元現金作為活動經費。
同年9月25日,辦案人員按照李禮洪的授意,以出去籌錢賠償醫藥費為由,為藍桂權辦理了取保候審。2009年10月28日向雲浮市公安局雲城分局發出了追訴藍桂權的《檢察建議書》。2009年11月5日,雲城分局復函雲城區人民檢察院,暫不將藍桂權移送起訴。直至2010年5月17日雲城分局才將藍桂權移送審查起訴,但仍沒追究其故意傷害區冠華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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