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手法
1、高息放貸、販毒、強迫交易
2010至2011年期間,被告人梁小保、鄧金盤通過多種方式籌集資金,向他人非法高額放貸5000多萬元,獲取高額利息500多萬元。
2009年4月至2011年初,該組織在雲浮市汽車總站二樓開辦好運來桌球室,提供場地、麻將賭具給客人賭博,並按每小時30元的標準抽水漁利,非法獲利17.1萬多元。
2009年底開始,梁小保入股星際酒吧,安排“馬仔”為酒吧看場,公開開設“嗨場”,並從事販賣毒品活動,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從中非法獲利。
此外,該團夥通過尋釁滋事、恐嚇等方式,壟斷了雲浮市區的地下六合彩報,非法獲利超過12萬元。
2、非法轉讓、倒賣土地
2010年5月,梁小保出資300萬元與被告人陳春江欲購買梁某位於雲浮市雲城區324國道南側的土地(共計9800平方米)及廠房、設備。雙方約定以2745萬元成交。簽訂合同後,梁小保、陳春江在支付了部分款項後,在沒有辦理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未取得土地使用證的前提下,又將該地塊以3600萬元的價格轉賣給溫某。由此,梁小保和陳春江兩人獲利約300萬元。
同年6、7月份,梁小保又故伎重演,邀請雲浮市公安消防局副政委甘弟以出資入股的形式與陳春江合作,購買了一塊200多畝的土地。同樣在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下,非法出賣該宗土地,獲利1000多萬元,由甘弟、梁小保、陳春江等人予以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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