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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例核銷交際費 吳乃仁無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9-04 19:09:43  


  中評社台北9月4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前董事長吳乃仁被控任內協助時任“內政部”次長的顏萬進詐領交際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4日)判吳乃仁無罪確定。

  中央社報道,至於顏萬進被控詐欺的部分,高院認定民進黨於2005年7月向漢來飯店訂房,相關費用應由民進黨支出,顏萬進事後卻拿發票向當時的證交所董事長吳乃仁報帳,已構成向證交所詐財,先前已判顏8個月,減刑為4個月確定。

  檢方先前起訴認為吳乃仁與顏萬進勾結,於2004年至2006年間,雙方約定由顏萬進將私人餐敘、購物、住宿的款項單據,交給吳乃仁核銷,共同詐領證交所新台幣104萬多元。

  全案一審時,法院認為,證交所對董事長業務聯繫費用並未明定使用範圍,董事長為擴展人際關係而有宴請、招待、餽贈等,對於公司日後事務的推行,難謂毫無關聯,吳乃仁本於公司尊重董事長裁量權,依循往例核銷相關交際費用,判他無罪。

  高院這次駁回檢方上訴時也指出,檢方起訴卷證附的消費附表,大部分是餐費及購買禮品、住宿費用等,衡諸台灣社會生活通念及商業交際習慣,應符合商業交際應酬的範疇,與業務有關,判吳乃仁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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