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2日電/中共“十八大”報告定下的未來五年以至是十年的對台政策和策略,在堅持原則中可能會有較為靈活的處理方式,更為因應台灣地區的“政黨輪替”有可能會成為常態,而為與民進黨在一定條件下進行交往埋下伏線,猶如一聲春雷,驚醒了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終於擺脫扭扭擰擰身態,決定要成立“中國事務委員會”了;但仍卻是“半遮面”:這個“中國事務委員會”並非是進行“民共交流”的平台,而只不過是“提升版”的“中國事務部”,等於是架床疊屋。而且,由於顧忌到“獨派”的反彈,其主委排除了黨內呼聲甚高的謝長廷,而是決定由黨主席亦即由蘇貞昌自己親自兼任。
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指出,在民進黨仍未廢除“台獨黨綱”之下,黨主席出任該職等於是綁住了“中國事務委員會”與中共交流的手腳。而且,還等於為謝長廷今後繼續前往大陸進行交流“鬆綁”,進一步推助其在民進黨內“大陸政策領袖”的地位,並將會埋下謝長廷與蔡英文結盟的伏筆,嚴重威脅蘇貞昌二零一四年爭取連任民進黨主席,以至是贏得民進黨“總統”初選的前景。這對謝長廷而言,可說是“塞翁失馬,安知非福”。
實際上,設立“中國事務委員會”,本來就是蘇貞昌在競選黨主席時許下的承諾。但他在當選並就任黨主席後,出於必須先行鞏固黨內權力,盡可能爭取和團結大多數黨員,而不宜分散精力,去處理當時認為並不急迫的兩岸關係問題;及因“武大郎開店”心態嚴重,提防謝長廷“喧賓奪主”;以及在馬英九的民意支持度持續低迷,並加上林益世案令國民黨聲勢受挫,這就等於是使得民進黨解除了“必須轉型”的“防空警報”,“轉型”不再具有迫切性;還有必須等待中共“十八大”召開,得悉中共新一代領導人的對台政策,以便作出因應對策等種種考慮之下,而將之擱置下來。
現在,一方面由於謝長廷於十月上旬訪問大陸之後,在黨內外大力鼓吹民進黨必須調整兩岸政策,獲得積極的迴響,倘蘇貞昌仍然不作為,就必然會讓謝長廷奪走自己的光芒;另一方面中共“十八大”的報告,預兆著新一代領導機構在對台工作中將會有新的作為,甚至在面臨台灣有可能會再次“變天”的不確定前景之下,不排除會對民進黨採取一定程度的靈活措施,實際上蘇貞昌自己就公開認為中共對台政策將會更彈性、更細膩、更全面。這對希望能在“總統”選戰中能爭取到較多中間選票的蘇貞昌,不啻是一個帶有鼓舞意義的佳音。因此,民進黨中央就中共“十八大”發出的“新聞稿”,無論是主題內容還是遣詞用字,都表達了頗大的善意,為未來有可能會發生的民共交流留下空間。在此態勢下,蘇貞昌終於不再拖延,而是立即決定兌現自己在競選黨主席時的諾言,趕快成立“中國事務委員會”,以為民進黨的兩岸政策“轉型”而整合黨內意見,尋求黨內共識,及與中共進行接觸交流,構建平台。
但是,蘇貞昌在搭建“中國事務委員會”時,遇到兩個問題,其一是名稱問題,其二是定位問題。首先,既然要與中共進行接觸交流,就必須向中共表明善意,因而包括謝長廷、陳菊等黨內元老,都建議將“中國”二字改為“兩岸”或“大陸”,。實際上,黨內一些開明派認為,在民進黨未能解決“台獨黨綱”之前,可以採取權宜手法,將“中國”一詞改為“兩岸”或“大陸”的方式,將“台獨黨綱”“模糊”過去,以爭取北京的認可,就像北京雖然並不滿意馬英九將“九二共識”認定為“各自表述”,並避談最關鍵的“一中”,但為了推動兩岸交流,就暫且不計,以模糊手法應對那樣,相信對岸是會以比國民黨更為寬鬆的手法來應對民進黨的。但這個建議遭到黨內“獨派”的反彈,遊錫甚至還認為根本就不需要成立這麼一個委員會。蘇貞昌在此壓力之下,可能是擔心“獨派”會出走並與台聯黨結盟,因而最後還是決定維持“中國”二字。既然是堅持採用“中國”的稱謂,就等於是民進黨仍然堅持“一邊一國論”的“台獨”立場,不可能與中共進行黨際交流,這個“中國事務委員會”也就失去其原來設定的功能了。這被黨內一些較為開明的人士批評為“向獨派投降”,也讓民進黨本來可望的“開放格局”變成“退縮格局”。
或許是蘇貞昌及其高級智囊吳釗燮等人也有“自知之明”,因而在所擬定的《中國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中,對其定位、任務,就沒有向初始設想那樣,賦予與中共進行黨際交流的職能,而只是一個政策研究機構;即使是涉及兩岸交流部份,也只不過是為民進黨擬定進行兩岸交流的策略與原則,而不是作為執行民共兩黨接觸及交流任務的機構。實際上,“台獨理論大師”林濁水就批評謝長廷不應意圖將“中國事務委員會”的角色設位為“民共平台”。
這無疑就使得“中國事務委員會”成為“中國事務部”的“提升版”。實際上,《中國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的第二條,賦予了其五點任務:“一、關於中國政治、經濟及社會情勢之研判。二、關於兩岸關係現況之檢討與未來之因應。三、關於兩岸政策現況之檢討與未來之因應。四、關於本黨與中國交流之策略與原則之擬定。五、其他有關兩岸及區域情勢之研判。”這與《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組織規程》為“中國事務部”訂定的掌理事項:“一、有關中國事務工作之推動、聯繫與協調事宜。二、有關中國事務資訊之蒐集與分析事宜。三、有關台灣安全、和平及戰略研究事宜。”又有甚麼區別?
既然如此,就不如因應《中國事務部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訂定其幕僚單位為“中國事務部”,乾脆將這兩個機構合併就是了,就像是“政策委員會”分為兩個層次層次那樣。實際上,《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組織規程》第二十二條規定,“政策委員會由政策委員二十一至二十五人組成。其中主任委員由主席擔任,政策委員由主席聘任,任期與主席同。“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幹事長、書記長為當然政策委員,並依其職務變動。政策會置執行長一人,副執行長二至三人。主席得聘任專任政策委員一至五人,其餘政策委員為無給職。政策委員依照不同領域分組,各組並置召集人一人。政策會聘任之研究員、副研究員、專員、幹事,均為專任。政策委員會掌理下列事項:一、政策之研究、分析、規劃與評估。二、政策之推動與協調。三、本黨政綱、主張之研議。四、政策研究人才之培養。”參照此模式,“中國事務委員會”的委員類似“政策委員會”的委員,“中國事務委員會”的執行長等於“中國事務部”的主任。反正,兩個委員會的主委都是由主席兼任,就不如互相參照了。
文章最後說,由於“中國事務委員會”的稱謂堅持要用“中國”一詞,因而謝長廷未能得償以願出任其主委,反而是“塞翁失馬,安知非福”。因為謝長廷一旦出任其主委,就將會受到其所彰顯的“一邊一國論”所困,被綁住手腳不能繼續前往大陸交流。相反,本來就因擔任主席而帶有未能廢除“台獨黨綱”的“原罪”的蘇貞昌,再加上堅持“一邊一國論”的“新罪”,就將更難與中共進行黨際交流了。或許,這倒是讓謝長廷獲得解脫,另行組織一個“兩岸交流會”,反而更為有利於其念茲在茲的兩岸交流事務。並與蔡英文結盟,打出自己的天下,向蘇貞昌展開奪權競爭。這就難怪,昨日謝長廷在離開中常會會場時,會面帶詭異的的笑容:“誰笑到最後,誰笑得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