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4日電/雲南信息報報道,李莊,原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合夥人,因代理龔剛模涉黑案,於2009年12月12日被重慶市公安傳喚,次日被以涉嫌偽證罪為由逮捕。
隨後,重慶市新聞辦稱,李莊案發是由其當事人龔剛模主動檢舉所致。經公安機關初步查明,李莊在代理龔剛模涉黑案時,違反法律規定,幫助被告與他人串證,教唆龔剛模編造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證據,並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虛假稱述予以翻供。
2010年1月8日,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以李莊犯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2010年2月4日,李莊以悔罪書(藏頭詩)詐降的方式,取得法院對其認罪態度較好的認定,並於2010年2月9日,判決對其減刑一年,改判為有期徒刑一年半,李莊當庭搶奪話筒,揭露訴辯交易內幕。
2011年3月29日,李莊即將刑滿釋放前夕,重慶市新聞辦發布消息稱,李莊案宣判後,重慶司法機關接到多起舉報,要求追究李莊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違法行為,李莊將被追究2008年在上海的“漏罪”。
同年4月20日,重慶市江北法院開庭審理李莊被控妨害作證罪“漏罪”案。李莊之子李亞童將秘密找到的上海當事人錄音提交辯護人,兩日後,重慶檢方就以證據出現重大矛盾為由提出撤訴,並獲重慶市江北區法院裁定准許。
2011年6月11日,李莊刑滿出獄,開始多次往返京渝之間,搜尋證據,查找證人,為自己偽證案申訴作準備,除先後17次向國家有關機構揭發控告外,並於2011年12月12日被捕滿兩周年時,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11月23日上午9點30分,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控告廳,工作人員約見了李莊及龔剛模的哥哥龔剛華。參與會談的還有李莊的代理律師王誓華及龔剛模的堂弟龔雲飛。8天之前,李莊向最高檢提出控告,認為“重慶公安局李莊案、龔剛模案專案組(簡稱專案組)警員涉嫌徇私枉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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