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病房水盆下藏了音視頻材料
記者:當時你就這麼想趕緊出去?
李莊:我最急的是什麼?龔剛模的老婆。我在北京見她最後一面時她抓著我,說話時已經沒底氣奄奄一息了,乳腺癌已經擴散。當時我在她病房水盆下藏了會見龔剛模時的音頻視頻材料,最終我有沒有罪要看那個。我要看看刑訴法46條,在中國是否有效?是否能重證據輕口供?所以我就跟管教說我認罪,管教立刻報告了所長,第二天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郭維國就來了。大家說,李莊一審那樣,二審怎麼就180度轉變了?
記者:你當時跟高子程說的有重慶高官來勸你認罪緩刑的就是他?
李莊:對。郭維國來了告訴我說,“人老了,到100歲,舌頭是完好無損的,但牙齒為何壞了?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都不懂?你太硬了。”我說我想好了,我認罪,讓我出去。他們說好。其實我提前花了一天都寫好了藏頭露尾的認罪書,還很對仗順口。一開始,我寫的是“被限制人身自由以後……”他們一看,“被限制人身自由”,好像是非法拘禁的意思。那我就改,“被拘留逮捕以後”,反正“被”字不能變。我得趕緊出去見龔剛模的妻子。
記者:你寫完後他們就答應判你緩刑了?
李莊:寫完後,郭往兜里一裝就變臉了,說回去商量一下。我說別商量啊,要麼緩刑,要麼實刑保外就醫。郭說,這得法院判。我說,你下午來的時候可不是這麼說的。1月24日,檢察院、法院全來了,問給我錄像行嗎?還讓我當面重新再寫一份認罪書。我說行,就開始說了。以前我寫的東西,幾十頁都能倒背如流。可寫的是假話,這六段話我怎麼也背不過,得一個字一個字念。攝像機架好,我把紙放在檯子下面看。說完他們低頭,我就對著錄像機錄口型:李莊被逼認罪緩刑,出去堅決申訴。
■二審開完庭
我吹著口哨回去寫了首打油詩
記者:高子程當時知道“藏頭詩”的事嗎?
李莊:我正跟法院談著,高子程到了。我就拿著藏頭詩複印件,他們給我複印了好幾張,我就把複印件疊疊疊疊,疊成個小紙團。警察離我兩三步遠,從提訊室到律師會見室,寸步不離,我一拐進提訊室,他離有兩三步遠,我一下就把紙團扔給高子程。高立刻把紙球壓在檔案袋下面,剛坐好,因為有監控啊,他們看到了,就立刻趕過來說,高律師,你在前台登記是否拿錯了一張表?高說沒有,然後把檔案袋從桌子上拿起來給他們看案頭沒東西。其實他是把藏頭詩壓在檔案袋下了。我趕緊跟高說,你裝起來。他身後有攝像頭,他就把紙團從檔案袋里滑出來,裝到羽絨服裡面的貼身口袋了。他剛裝好,就又有人進來說他拿錯表了,讓他把檔案袋里的東西都倒出來,但他們並沒有搜身。我當場對他說,你回去看第一個字、最後一個字。
記者:但在二審法庭上你還是認罪了?
李莊:2010年2月2日,第二審開庭當天,一上法庭,我就說,我有罪,我認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我撤回全部上訴理由。我的第一個陷阱是藏頭詩,是實體陷阱,這個是程序陷阱。我說完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罪名成立,我撤回全部上訴理由,就盯著審判長看。
記者:這裡面又是陷阱?
李莊:如果按照程序,既然你對一審判決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和認可,法官就該叫法警,帶被告人回看守所,交付執行,一審判決生效。他該做的是這個,但他沒做,已經跳進了我的程序陷阱。他不那麼做也行,他可以說,被告人李莊,你撤回全部上訴理由,請問你還有沒有新的上訴理由?如果有,請陳述。但他什麼都不問,而繼續開庭。
記者:你的辯護律師後來是怎麼做的?
李莊:當時高子程在裝,陳有西是真不知道裡面的事。他們要給我做司法精神病鑒定。他們一鬧就把法庭氣氛破壞了,觀眾根本看不出來,法官也不懂。當天開完庭,我吹著口哨就回去寫了那首打油詩《車與轍》。所長還問我,你怎麼這麼高興啊?我說,二審開庭已經非法了。
記者:你後來在監所里的條件怎麼樣?
李莊:我住的看守所里有很厚的地毯,一踩都陷腳,牆跟以前歌廳里的那種裝修一樣,是軟包的。水管子也是軟管,電子感應的那種,最奇特的是就連馬桶都是軟的。裡面還有一台72英寸的液晶電視,不能看電視但能看光碟,記得還看過一次《讓子彈飛》。
記者:聽說你還能看《人民日報》?
李莊:前後就是3天的事。那一天我記得很清楚,2010年的5月30日的《人民日報》,因為6月1日公佈了新的司法解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我一看就覺得這肯定跟我有關,以後刑訊逼供取得的非法證據就有程序制約了。我寫了個日記,後來可能是被管教看到了,就跟我說送報的老頭病了,結果以後一年就都病著,沒再讓我看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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