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次到位”還是“細水長流”?
【焦點】 “要地不要人”是不少地方的徵地補償方式,這種一次性補償的做法,曾製造大批種田無地、上班無崗、社保無分的“三無農民”,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究竟怎麼分配徵地收益更符合國情?
【觀點1】國家發改委城市與小城鎮中心研究員袁崇法:不能簡單說哪種分配方式更好,關鍵是政府要尊重農民,給出多種方式讓農民自主決策。一些農民想進城創業或是還債需要大筆資金,就會選擇一次性“結清”;有些人希望有長遠收益,就覺得“入股分紅”更合適。另一方面,提高徵地補償後,政府可通過徵收土地交易稅調節農民收入,這一稅收將主要用於新農村建設和改善民生。
【觀點2】葉興慶:面對一次性發放的補償款,不少農民缺乏理財的觀念和能力,導致一些地方頻頻出現奧迪“趴黑活”“賭博村”等現象。徵地入股分紅在少數地區已有試點,應當適時推廣。
【觀點3】黨國英:除了徵地收益分配,還有一個對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政府一定要拿出部分徵地收益給失地農民上保險,也要將就業安置等問題通盤考慮,把徵地“紅利”更多讓給農民。
【點評】徵地補償如何分配,要守住兩條底線:一是尊重農民多元化的選擇權,堅決杜絕替民做主;二是完善失地農民保障制度,防止出現“三無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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