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4日電/中國首例垃圾焚燒致病案起訴者謝勇跟環保部較上了勁。
2月3日,公益律師夏軍告訴《法制日報》記者,1月30日,謝勇向國務院法制辦遞交最終裁決申請書,請求國務院法制辦確認,環保部以徵求相關企業意見為由不及時向謝勇提供環境監測報告等信息的行政行為違法,並全面糾正2012年第80號《環境保護部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在程序和法律上的不當。
夏軍表示,謝勇案件暴露了當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商業秘密審查處理程序的啟動和運行上存在重大缺陷。
環保部承認違反程序規定
江蘇省海安垃圾焚燒廠200米外,是江蘇省海安縣謝河村四組村民謝勇的家。2008年5月12日,謝勇的兒子謝永康出生,但很快就被醫院確診患上腦癱、癲癇。
經過大量調查,謝勇認定,海安垃圾焚燒廠排放的大量有毒有害物質是導致其子謝永康腦癱的原因。
因此,謝勇走上了艱難而漫長的維權之路。為了給兒子討回公道,謝勇向環保部提出信息公開申請。2012年3月8日,環保部作出告知書,稱謝勇申請的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待徵求相關企業意見後再予答覆。
兩個多月後,即2012年5月24日,謝勇對環保部提起訴訟。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協調,環保部在企業方明確表示同意後,於2012年8月3日向謝勇提供了相關環境信息。此後,謝勇仍堅持要求法院判決環保部3月8日作出的告知書違法,即環保部不應該認定申請的信息屬於商業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