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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馬拒絕兩岸聯合保釣不利互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2-21 00:09:37  


 
  由上可見,從合約法律效力的層面上看,“中日和約”的法律效力已於1972年失效,取而代之的是《中日建交聯合公報》。由此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簽訂的“中日和約”,從法理上講毫無爭議。當然,從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角度而言,也不承認1972年中日之間簽訂的《中日建交聯合公報》。兩岸雙方互不承認對方與日本訂立的條約的立場是源自於1949年以來兩岸尚未實現統一的政治現實。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便產生了兩岸政治分歧,這種政治分歧一直延續至今,這是世所周知的事實。

  而釣魚島主權問題,之所以具體事涉中國大陸、台灣與日本三方,而不是兩方,也是由於兩岸政治分歧所導致。在保釣原則立場上,大陸多次呼籲兩岸雙方能夠擱置爭議,共同保衛兩岸中國人共同的領土主權,這正是大陸方面本著在政治分歧上採取擱置爭議的原則,以兩岸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維護民族大義,兩岸共同聯手保疆衛土,捍衛兩岸中國人領土主權與尊嚴的正義之舉。

  大陸方面希望兩岸聯手保釣,基於的政治原則與基礎正是兩岸雙方都承認並堅持的“九二共識”。大陸方面多次表示,釣魚島主權屬於兩岸中國人,並沒有刻意強調釣魚島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正是從“九二共識”出發,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局。馬英九自2008年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以來,多次表示要堅持“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本來兩岸雙方在這一政治原則上是一致的,是有著共同的政治互信基礎的。而此次馬英九以大陸方面不承認“中日和約”為由拒絕兩岸聯手保釣,不但在法理上說不通,更是違背“九二共識”確定的兩岸一中原則,不但於理於情說不通,更會對兩岸已有的政治互信基礎產生消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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