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之路坎坷不平
不過,伊核問題的複雜性決定了難以通過幾輪對話就得以完全解決。首先,西方和伊朗在鈾濃縮問題上存在根本性分歧。西方認為伊朗繼續進行鈾濃縮違反了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而伊朗則認為和平利用核能是伊朗的權利,其鈾濃縮活動均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框架下進行,並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督。
其次,西方在對話中打“制裁牌”,希望通過減輕制裁來換取伊朗在鈾濃縮活動上讓步,而伊朗則希望不斷推進核技術,通過在對話中取得優勢地位要求西方取消制裁。為此,雙方一直僵持不下。
與此同時,核查框架文件“結構化方案”的難產在一定程度上也為外交解決伊核問題蒙上一層陰影。該文件主要用於指導國際原子能機構核查人員對伊朗核設施進行核查。
維也納外交人士對新華社記者說,雙方對該文件的不同意見主要集中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核查人員對伊朗核設施核查權限的問題上。伊朗認為如果一個核設施的問題得到澄清,國際原子能機構就無權再隨時對該設施進行核查,但該機構要求更大的核查權限。
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天野之彌在理事會會議期間對伊朗與該機構合作的誠意提出質疑。他說,無論是否達成“結構化方案”,伊朗都應向原子能機構開放帕爾欽軍事基地。原子能機構不僅需要進入帕爾欽基地,還需要對基地的有關人員和文件進行核查。
伊朗常駐國際原子能機構代表蘇丹尼耶表示,目前國際原子能機構對伊朗提出的核查要求已經超出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中規定伊朗應承擔的相關義務。只有在“結構化方案”達成以後,伊朗才有可能向其開放一些“十分敏感”的軍事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