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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並軌初起步:新農合劃歸人社部管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3-25 12:07:48  


 
  “商保經辦”前景不明

  人社部門承接新農合管理權後,將成為三大醫保體系的唯一管理者。

  剛剛啟動不久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醫保政策是否得以延續,則前景不明。

  2012年7月19日,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確定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鼓勵地方政府採取委托辦理、購買服務等辦法,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擔大病風險”的原則。

  其所指大病醫保,特指在新農合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基礎上的大病補充保險,與城鎮職工醫保在1998年啟動之時即已搭建的大病補充保險框架不同。

  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在啟動之時,並未附加大病補充保險,參保人“因病致貧”現象時有發生。隨著《指導意見》的發布,此兩項大病保障制度空白得以被填補。

  最早的“商保經辦”探索出現在河南。2004年,新鄉338萬農民的新農合報銷補償服務,被委托給新鄉國壽公司經辦。在2009年1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會議上,李克強提出,要在基本醫療保險領域引入商保機構。

  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人保健康)自2011年起在江蘇太倉承接大病補充保險業務。其項目負責人表示:“(商保經辦)是大勢所趨,政府包攬所有服務肯定力所不及,也不符合管辦分離原則,在小城市彼此牽連的關係網中,監管也難到位。”

  該項目12名全職工作人員負責了43萬參保人的大病補充保險,其中8人專職審核保單。在“保本微利”的原則下,人保健康對審核、控費態度積極。近年來支付年增幅為9%,低於太倉城鎮職工醫保費年支出15%的增幅。

  自《指導意見》出台後,各大商業保險公司積極爭取醫保經辦權。“只要能談下來,和政府項目合作,可以掌握幾十萬參保人的信息,無論對公司形象,還是新業務拓展都有好處,所以競爭很激烈。”一位保險公司人士表示。

  新農合移交人社部的消息一出,有保險公司擔憂,這個正在打開的市場會否重新關閉。商保機構的擔心並非空穴來風,自身有事業單位經辦醫保基金的人社部門對“商保經辦”一直持反對態度。其主要顧慮在於,由營利性機構經辦可能淡化醫保的公益色彩。

  2009年8月底,推行“商保經辦”試點的洛陽市人社局局長王亞偉、河南省人社廳副廳長韓志奎被召至北京,數位人社部官員出面,要求河南方面必須把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的管理權、終審權和支付權收回。幾經波折之後,“商保經辦”的大病醫保承辦權終獲確定,但必須“保本微利”經營的原則也被寫入。

  在太倉,人保健康與政府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前者年利潤額不得超過保費的4.5%,多餘盈餘部分,不得歸公司所有,必須進入名為“大病醫保風險基金”的資金池,其所有人為人社部門。“就算微利,商保機構也願意做,只怕政策有反覆。”前述商保公司人士說。

  在學界看來,此次新農合轉交人社部門,中編辦不可能大規模給予新增編制,移交中,難免出現新農合基層經辦真空,而商保機構正是一支可以借助的力量,這是“商保經辦”發展的好時機,且改革不應當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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