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生助學金政策進一步明晰化
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此前發布《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兩個細則辦法今日起正式實施,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金和國家助學金相關政策自此得到進一步明晰化。
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中央財政統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測算標準和一定比例與地方財政分擔,具體分擔比例為:西部地區,不分生源,分擔比例為8∶2;中部地區,生源地為西部地區的,分擔比例為8∶2,生源地為其他地區的,分擔比例為6∶4;東部地區,生源地為西部地區和中部地區的,分擔比例分別為8∶2和6∶4,生源地為東部地區的,分擔比例分省確定。
根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補助方式為:對一、二年級符合免學費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標準給予補助。學費標準高出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低於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的,按照民辦學校實際學費標準予以補助。
助學金管理辦法明確,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主要資助受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資助標準每生每年1500元。以後年度,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適時調整資助標準。資助對象是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助學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強調,國家助學金按學期申請和評定,按月發放。新生和二年級學生在新學年開學一周內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相關證明材料。國家助學金通過學生資助卡發放給受助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