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9日電/近日,北京市運輸管理部門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出租汽車手機電召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下簡稱《細則》),並已于本月1日起試行。這距離6月1日北京市出租車統一電召服務平台啟用已有一個月的時間。具體實施如何?中國經濟網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司機不買賬:仍偏向其他手機找車軟件
據中國經濟網報道,《細則》指出,目前成熟的打車軟件可通過備案方式“轉正”成為官方打車軟件,但通過官方“認可”的軟件似乎並非想象的那麼炙手可熱。記者發現,即便是使用統一電召平台外的手機軟件不計入司機每日兩單的電召“任務”,仍有不少司機或更偏向于未加入統一電召平台的其他手機軟件。因為民間叫車軟件往往有乘客願意給出更高的加價,更能調動司機的積極性。
當記者問及每日兩單電召“任務”以及電召軟件時,的哥王師傅表示不知情,“沒算任務,公司反正現在還沒有正式考核!我最近也沒接電召的活,公司也沒正式通知,但新聞廣播都說了嘀嘀什麼的都算電召可以加五元。”並坦言“現在電召單根本不夠所有司機接的!還是揚召的多!”
也有的哥感嘆,“《細則》出來以後,5元的電召費一定會嚇跑一些乘客。有的乘客路程短,本來也沒多少錢,再多收個5元錢,很多人寧願在路邊等車。”
據了解,目前,本市運營的多家打車軟件均可免費使用,如轉為官方軟件後將按照電召標準收費,即時打車收費5元,提前4小時叫車收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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