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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誰公開敗壞毛澤東聲譽卻一直保留黨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17 10:55:38  


 
  鑒於王明這種和中央公開對抗的頑固態度,1950年6月,黨的七屆三中全會在重點討論了財經工作後,專門就王明的問題作了討論,並於6月9日通過了《關於王明同志的決定》。《決定》指出:王明雖然曾兩次給中央和毛主席寫信,表示完全接受《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但他後來又向主席表示不完全同意這個決議,而且“除表示接受這個決議外,拒絕再有所聲明。他對於抗日初期的錯誤問題,除準備接受中央的結論外,亦拒絕聲明他自己的任何意見。三中全會認為,王明同志至此時為止,對於他過去所犯的錯誤是拒絕反省的,對黨中央所採取的態度是不誠懇的,對不遵守二中全會決定向政治局寫聲明書的行為是無紀律的行為。因此,三中全會決定,王明同志仍應執行二中全會的決定,對於他在內戰時期及抗日時期所寫的各種文章、小册子和其他文件中所犯的原則錯誤,作一次深刻的反省,借以證明他自己是深刻地認識了並承認了自己所犯的錯誤,而在思想上行動上真正有所改正。此次聲明寫好後,應即提交中央政治局審閱,並在必要時,由政治局提交以後的中央全會討論”。

  黨的七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王明同志的決定》表明,王明對待自己錯誤的態度已發展到相當嚴重的程度,他從拖延不寫聲明書到對政治局的催促置之不理,再到百般抵賴和對抗,堅持“拒不反省”,這是一錯再錯,嚴重違犯了黨的紀律。自遵義會議以來,黨的中央全會專門就某個人的問題作出正式決議或決定,王明還是頭一個。七屆二中全會曾對王明問題作出過決定,但只是口頭而非書面的。七屆三中全會的正式決定說明了,王明的問題已不是一個小問題,而已發展成黨內亟需解決的重大問題。因為這關係到黨貫徹正確路線與肅清錯誤路線的問題,關係到是否在正確路線的基礎上團結在以毛澤東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的問題,關係到如何對待毛澤東思想的態度問題。王明的問題發展到這一步,並非是黨中央和毛澤東同王明本人過不去,完全是中央為了維護黨的紀律和發展黨的團結的必然結果,是王明咎由自取。但七屆三中全會對他既沒有進行批判,也沒有給予任何處分。

  七屆三中全會召開時,王明正在天津考察工作,並未出席。回京之後又病倒了,不知七屆三中全會有關他的決定。直到7月30日,中央辦公廳把全會文件轉給他後,他才看到這一決定。8月17日,王明就此又給毛澤東和中央書記處寫了一封信,表示準備在病情允許和工作安排好之後寫聲明書,要求中央給他提供相關資料,並徵求完成時限。不過他強調,由於各種原因,寫好聲明書“需要相當久的時間”。8月18日,毛澤東在王明的信上批示:“王明的聲明書應在11月上旬七屆四中全會開會以前寫好,並送交政治局。”毛澤東還讓中央辦公廳主任楊尚昆將這一時限口頭傳達給王明,並盡可能地給他提供寫聲明的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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