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新京報:兌現高溫權益,須告別“雙重標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17 19:39:01  


  中評社香港7月17日電/有的地方公務員享受著縮時上班的高溫福利,室外工作人員卻要頂著烈日幹活。這就需要兌現普通勞動者的高溫權益,回歸權利平等,讓他們也能享受高溫福利。

  近日,武漢、淮安等地“政府部門夏季工作時間表”在網上熱傳,“夏季6小時制”遭網民吐槽。媒體調查發現,在江蘇南京、蘇州、無錫等地市級機關,夏季工作時間多是6小時,長的都不超過6.5小時。

  這些地方“公務夏令時”的做法,難免被詬病為“庸懶散”。公務時間縮水,已讓人憤然;更令輿論憤憤不平的,則是“公務時間不足8小時”已蔚為盛行,昭告天下,成了明規則。

  高溫之下,酌情停工、足額補貼,本也是勞動權益保護的題中之意。適當調整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作息時間,無可厚非,況且還有節能之需。關鍵是全社會步調一致,不可厚此薄彼。公務時間縮水,難逃質疑:公務員上班多是在空調房內,並非都是“高溫工作環境”;再者,若公務時間縮水,難免造成某些公共服務打折扣,民眾到政府辦事也受影響。更何況,《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中明確指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40小時”,擅自縮短工作時間,顯然與此相悖。

  當然,一些地方公務員縮時上班引起輿論質疑,更在於它不是與普通百姓“同涼熱”:在高溫權益的兌現程度上,公務員與普通百姓存在落差,如果說,公務時間縮水是權力濫用,那對部分民眾而言,其權利則被懸空了。

  媒體此前曾報道,在武漢公務員“6小時工作制”的同時,在同個機關辦公樓裡,保潔、保安人員需每天堅守8個鐘頭。這種“雙重標準”,投射出權利兌現上的“身份區隔”。實質上,環衛工、建築工等弱勢群體高溫權益得不到落實,已是慣常景象。

  前幾天,還有媒體披露,福建一建築工人在36℃的高溫下,毫無保護措施連續作業,不幸中暑身亡,他去世後體溫仍超38.5℃。據了解,儘管相關部門明確要求發放高溫津貼,可仍有很多建築工人拿不到,有的老板甚至挑明“要拿高溫津貼就走人”……

  在“要停工或補貼就得走人”的語境下,許多工人的選擇空間委實很狹窄,只能是忍氣吞聲。在2012年5月《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意見稿公布後,“超六成受訪者未領到高溫費”等亂象,確有減少;但目前勞資博弈失衡,伴以執法疏漏、監管乏力,削弱了有關防暑降溫法規的權威性。

  迄今為止,少有工人“因高溫作業中暑申請工傷”,企業違反法規被追究責任,也實屬罕見……法規虛置,權利也就處在保護“真空區”。

  公務員縮時上班,許多室外工作者卻要頂著烈日幹苦力活,這種斷裂,既是對公僕意識的反諷,也是對制度設計的警示:高溫權益兌現,不應在“雙重標準”中製造身份化差異,而應回歸權利平等。

  (消息來源:《新京報》)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