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綜合得分情況看,2010-2011年,大部分國家的創新競爭力得分總體上呈下降趨勢,共有14個國家得分下降,平均下降了1.3分,而只有5個國家得分上升,平均上升了1.5分,最終使得整體的G20國家創新競爭力水平下降了0.6分。總的來看,評價期內,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加拿大、意大利、阿根廷等8個國家的得分下降明顯,降幅均在1分以上;其中意大利的下降幅度最大,達到3.4分,而法國的降幅也達到3.3分,加拿大的得分達到2.1分。韓國、澳大利亞、中國等3個國家的得分上升比較明顯,增幅均在1分以上;其中得分增幅最大的是韓國,上升了2.2分,遠高於G20國家創新競爭力得分的平均變化水平(-0.6分);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創新競爭力排名最高的國家,得分上升也比較快,上升了1.6分,說明這些年來中國在實施科技創新驅動戰略中取得了顯著成效,有力提升了國家創新競爭力。通過對比2010-2011年G20國家創新競爭力的得分變化情況可以發現,G20國家創新競爭力的整體水平呈現下降趨勢,這主要是由於創新產出競爭力和創新持續競爭力的下降導致的。具體來說,受國際金融危機、歐債危機的深度影響,很多國家在科技創新等領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嚴重影響。在今後的創新實踐中,G20各國需要更加關注這兩個方面的努力,阻止國家創新競爭力進一步下降;同時,也要注意進一步提高創新基礎競爭力、創新環境競爭力和創新投入競爭力,以實現國家創新競爭力的有效、快速提升。
從排名分布情況看,G20國家創新競爭力呈階梯狀分布,且差異非常大。2011年,只有美國1個國家的創新競爭力得分達到60分以上,其餘國家均低於50分;其中,有4個國家介於40~50分之間,5個國家介於30~40分之間,4個國家介於20~30分之間,5個國家介於10~20分之間,沒有低於10分的國家。國家創新競爭力較高的國家主要分布在發達國家,主要集中在第一方陣和第二方陣中,有9個國家是屬於發達國家,只有排在第8位的中國屬於發展中國家,這突出反映了發達國家長期以來經濟、社會發展基礎比較好,創新投入、創新人才資源和創新制度環境優勢明顯,導致這些國家創新能力和競爭力也比較強。國家創新競爭力較低的主要分布在發展中國家,集中分布在第三和第四方陣,這是緣於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對較低,而且在創新環境、創新投入、創新效益等方面都還與發達國家存在明顯的差距,需要花大力氣來改變這種狀況,不斷提升國家創新競爭力。
2010年和2011年的國家創新競爭力分布情況一樣,分布比較均衡,不是呈對稱分布,差不多均衡分布在10-20分、20-30分、30-40分和40-50分四個區間段。各個得分區間段內的各個國家得分差距比較小,例如40-50分區間段共有4個國家,分別是日本、德國、法國、韓國,平均相差0.6分,差距最大的日本和韓國也才差1.7分。當然,30-40分區間段和10-20分區間段分別有1個國家的得分比較低,與其他國家差距較大,如排在第10位的意大利,得分為32.8分,比排在第9位的加拿大低4.6分,差距較大;排在第19位的印度尼西亞,得分為10.7分,比排在第18位的南非低7.3分。
從2010-2011年G20集團國家創新競爭力排名在世界六大洲、發達國家、新興市場國家以及“金磚五國”中的平均得分及其變化情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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