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刺激占便宜見啥“順”走啥
地點: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
今年3月,哈市南崗區某地下商城服裝店的老板張某報警,稱抓到了偷衣服的小偷。當民警趕到現場時,發現一名白發蒼蒼的老人正蹲在地上,向店主苦苦哀求,讓店主放他一馬。
原來,家住南崗區的陳某今年66歲,家裡生活條件不錯,兒子在國企上班,而他每月也有2000多元的退休金。妻子去世後,兒子工作忙就很少回家,陳某有空就在家樓下下棋,打發時間。但陳某有一個毛病,就是特別愛占小便宜。
2012年6月的一天,陳某去哈市南崗區某地下商城買褲子忘了給錢,而店主也忙著忘了要錢,這件事給了陳某很大“啟發”。從此,陳某有事沒事就專門去地下商城、手機店、超市轉悠。只要看收銀員很忙,他就會趁其不備將東西“順”走。
在庭審中,陳某一直低著頭,不敢抬頭看他兒子。他告訴法官,以前他多次在超市偷竊小商品時被發現,保安看他年齡太大,都是“大事化小”,每次都是兒子來賠錢並領他回家。多次被抓,陳某已經無法面對兒子。他說:“其實我也不想偷,就是呆著無聊,想找一些刺激!”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鑒於認罪、悔罪,贓款、物已全部返還等情節,可以酌定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犯盜竊罪,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