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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決書錯字連連遲到兩年 庭長稱需審批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4 11:44:42  


 
  危害

  各方當事人利益均受損

  李女士提供的判決書複印件顯示,這份遲到的判決書充斥著錯別字,初步統計至少10處。如“雙方約定被告不得在改承包地上建房”,“承認梅是其堆放的”,“……等設施都買予了李寶來”,“通時被告還允許其親戚在承包地上開煤場”,“清楚周邊物品”等。

  鄧繼全表示,判決書遲到給李家務村的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由於李寶來建房的事情一直沒有判決,引發了村民效仿,目前李家務村內已經有大批土地被占用,無法再次發包出租。李家務村的村主任郭先生證實了此說法,稱目前村內無法承包出去的土地已經達到了90餘畝。

  判決書要求李女士需要承擔“自2011年1月1日起至原承包地交付原告之日止的承包費用”。由於涉及的地塊一直被李寶來占用,未能由李家務村村委會收回,這意味著李女士需要承擔的承包費用增加。按之前的合同,李女士2010年需要支付的年承包費總共是2000多元,照此計算,她需要多付4000多元承包費。“要是判決書能及時下發,我肯定會提前採取措施,現在這白白多出來的兩年算誰的?我肯定要上訴。”

  善後

  法庭要求將判決書交回

  李女士領到判決書幾天後,燕郊法庭工作人員打來電話,要求她將已經下發的判決書送回,但是並未給出收回的理由。

  鄧繼全表示,在他領到判決書3天後,15日就有工作人員要求將判決書送回。隨後有燕郊法庭的工作人員找到他談話,稱判決書上的判決日期和審判長名字有誤。“反正我是沒交,他們兩年半才判下來,還要求我盡快交上去。周雅文全程審理了這件案子,審判長是她有什麼問題。”

  京華時報記者了解到,除李女士外,其餘幾名被告均已將領到的判決書上交。

  10月20日上午,燕郊法庭庭長寇友靖表示,判決書之所以晚發,一方面是因為法庭想要到村內和鎮內做工作,希望進行調解;另一方面判決書擬出後需要審批。接受採訪時,寇友靖並未提到判決書中存在錯誤,隨後又改口表示對此事並不清楚。

  10月20日,京華時報記者就相關問題給燕郊法庭發送了採訪函,但是截至昨晚發稿時始終未收到回覆。

  目前李女士已向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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