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撤銷了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設置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簡稱“體改辦”)。時任財政部長、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的劉仲藜是主任。
2002年,任職體改辦主任兩年的王岐山調任海南,主任職位一直空缺。一年後,體改辦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合併,成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成立背景
多在重大會議後成立
周望認為,從“體改委”、“體改辦”,到“發改委”所承擔的實際改革工作來看,基本上限於經濟領域。
政治、司法、文化等其他方面的改革工作,一直是通過建立專門性的改革領導小組來實施。如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中央文化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等等。
改革小組的成立,往往在黨中央重要會議之後,或涉及到要攻克關鍵性的改革任務。“通過搭班子形式,加強攻克難關的組織保障。”周望說。
比如,中共十六大報告提出“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為落實這一戰略部署,2003年4月,中央政法委員會向中央提出了《關於進一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建議的請示》。同年5月,中央組建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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