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步——行政長官同意經立法會通過的議案;
第五步——行政長官將有關法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因此,要成功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中央、特區政府、立法會,和全香港的市民,都有其各自重要的角色。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訂立香港的普選時間表,即2017年行政長官可由普選產生;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後,立法會全部議員亦可由普選產生。
由制定《基本法》確立最終達至普選目標,到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決定》訂立普選時間表,這段歷史的回顧充分體現中央對特區落實普選的決心及承擔。
主席,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香港政制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亦是香港邁向普選的重要一步。我還記得當時作為發展局局長的我,與同事一起在禮賓府出席簡介會,聽到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先生親自說,香港有自己的普選時間表,我是感到十分高興及期待的。2017年,將會是香港首次以普選方式產生行政長官。《基本法》所訂下的最終目標——普選行政長官——已然在望。
在達至最終普選目標的過程中,以及在制定落實普選的模式時,我們必須確保相關產生辦法符合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以及遵循在《基本法》下四項政制發展的主要原則,即:
(一)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
(二)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三)循序漸進;
(四)適合香港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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