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的《解釋》,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必須要走“五步曲”。這是必須經過的憲製程序。中央、行政長官、特區政府、立法會以至社會各界,都必須嚴格依法處理政制發展有關議題。
啟動諮詢、聽取民意
就成功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特區政府抱有最大誠意和決心。行政長官在他的競選政綱及上任後第一份施政報告已清晰表示會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爭取中央及立法會議員的支援,尋求共識,推動落實普選目標。自上任以來,行政長官及其團隊一直與社會各界保持溝通及對話,以了解他們的立場,聆聽他們的意見,為政改諮詢打下良好的基礎。
今年10月,行政長官宣佈成立由我領導的“政改諮詢專責小組”,為展開政改諮詢做好準備工作。作為政務司司長,我樂於承擔這項重要的工作,與市民一齊去實現普選的願景。今日,政府發表《諮詢文件》,正式準備啟動憲製程序,為修改兩個產生辦法踏出第一步。
今次的諮詢為期整整五個月,比其他公眾諮詢時間稍長。政制發展是重要的議題,亦是社會各界非常關心的議題。所以,我們特別預留了充足的時間,讓社會各界充分討論、凝聚共識。
《諮詢文件》臚列了香港政制發展的背景、原則,以及在《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的框架下,就兩個產生辦法列出一些重點的議題,諮詢公眾。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重點議題包括:
(一)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
(二)提名委員會的選民基礎;
(三)提名委員會的產生辦法;
(四)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式;
(五)普選行政長官的投票安排;
(六)任命行政長官的程式與本地立法的銜接;
(七)行政長官的政黨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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