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官邸制與公宅制有何區別?
汪玉凱:國家和地方的官邸,是權力的象徵,特別是國家領導人的官邸,很容易成為國家的代名詞。官邸一般是單獨建設的,符合條件的官員必須入住。“公宅制”裡的房屋可以是租賃,也可以是國家建設,符合住“公宅”的官員也可以選擇不住,領取住房補貼後自己去解決住房問題。
在確定實行官邸制和公宅制的範圍時,有兩個問題至關重要:一是要堅持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也就是從新擔任領導職務的幹部中實施,原領導人以及離退休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可採取自然過渡的辦法。二是研究建立原領導職務和新任職務之間的對接機制。比如原來一位參加過部長級房改的領導如果提升為國家領導人了,那麼可在保留原來房改房的同時,享受國家提供的官邸或者公宅,任期結束後應該搬出,可在保留現行正部級領導幹部享受220平方米住房的基礎上,再給予一定補償。
□談阻力
難點在哪?清理現有住房
京華時報:官邸制在實施中會有哪些阻力?
汪玉凱:領導幹部現有住房的全面清理可以說是難點,必須進行全面登記造册,進行詳細調查統計,只有做好了這些基礎性工作,處理好多方面的關係,才能減少建立官邸制的阻力,才能檢驗官邸制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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