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劇毒化學品來自何處?
因為復旦投毒案,一種名為“二甲基亞硝胺”的化學品進入了公眾的視野。而最早懷疑黃洋中毒,並指出此種有毒化學物品的人,是黃洋和林森浩的室友葛某,他打電話並進行了短信通知,但為時已晚。
根據公訴機關提供的證人證言顯示,涉案的二甲基亞硝胺原液是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呂某某於2011年從天津市化學試劑研究所購買的。實驗結束後,所剩試劑就放置於中山醫院的實驗室內,由於經常一起做實驗,呂某某與林森浩都知道該原液擺放的位置。
起訴書稱,3月31日14時許,林森浩以取實驗用品為名從他人處取得鑰匙後進入其曾實習過的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影像醫學實驗室,趁室內無人,取出裝有劇毒化學品二甲基亞硝胺的試劑瓶和注射器,並裝入一只黃色醫療廢物袋內,隨身帶離。
由於當日下午和中山醫院某科室的一位老師有約,林森浩將裝有劇毒化學品的袋子放置在某樓梯轉角處。隨後,林和一位同學去醫院食堂吃飯,由於袋子顔色過於顯眼,林森浩“冒著被人發現的危險”,將袋子繼續留在該處,吃完飯後返回取走並帶回寢室,並趁寢室無人將化學品注入寢室飲水機。“也想過放在黃洋的喝水杯中,但由於那個水杯是白色的,化學品是黃色的,太顯眼了。”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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