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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社會為撫養張藝謀的超生子花了多少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1-11 11:27:21


 
  再看社會公共資源:公共資源的本質就是稅收,來自納稅人

  雖然撫養孩子的主要花費來自父母,那麼對於那一小部分的社會公共資源,“超生”的孩子是不是還是擠占了,這是不是也不公平?

  納稅人依法享用公共資源天經地義,不存在占用的問題

  在中國這種間接稅高的國家,任何人都是納稅人。父母在撫養“超生”孩子時也要購買孩子衣食所需,而這些商品中本身就已經含有了高昂的稅款。

  再退一步講,即便“超生”的孩子雖然在養育期間占用了更多的社會資源,但長大後孩子仍然會是創造稅收的勞動者,因而可以對未來貢獻更多的社會資源。以2012年的數據粗略計算,中國的財政性收入占GDP比例為23%,教育開支不到GDP的5%,但社保和就業支出僅占GDP的2.4%,甚至低於個稅的第一檔稅率,更遠低於個人以及企業繳納的社保比例。…[詳細]

  通俗來看,GDP可理解為社會整體創造或享用的財富。如果以個人一生所創造或享用的財富為一個單位,上述數據表明,增加一個小孩,中國政府需要投入5%來教育他,但可以獲得23%的收入,最終用不到3%來贍養他。總體而言,政府或社會從個人獲得的收入要大於開支。

  這些分析表明,家庭生育孩子,對政府和社會來說是收益大於支出。但反過來,生育孩子對家庭來說在經濟意義上更可能是一筆“虧本的生意”。在傳統的家庭養老下,父母既是養育孩子的付出者,也是將來享受孩子贍養的受益者,養兒防老是生育孩子的內在經濟動因。但在社會養老下,父母僅是養育孩子的付出者,但孩子將來支撐的卻是整個養老體系,受益者卻是全社會。從這個角度看,不是社會撫養了孩子,而是孩子長大成人後撫養了全社會。

  所以,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是納稅人,在長大成人之後更是納稅人。而作為納稅人,享有使用公共資源天經地義,根本不存在占用問題。

  (此段落部分觀點以及數據參考自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和斯坦福大學經濟學客座教授梁建章文章《社會撫養費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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