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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4-03-06 10:43:20


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中評社 林艷攝)
 
  亞洲通訊社日本新聞網記者:請樓部長回答一個問題,人大發言人傅瑩女士提出來,十八項稅種當中,人大立法的就有三項,其他都是以國務院條例形式來執行,條例以形式來徵稅是否合法。還有您剛才提的房地產稅的問題,這個房地產稅牽涉到千家萬戶人的利益,怎麼計算?怎麼立法?這個問題請您回答一下。

  樓繼偉:首先我回顧一下歷史。剛剛共和國成立的時候是有很多稅種的,但是後來學習蘇聯了,計劃經濟,幾乎把所有的稅都取消了,就變成了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上繳利潤為主,除此之外留了一兩個稅種。

  樓繼偉:在文革期間,剩下這幾個稅還準備作為資產階級的尾巴割掉的。所以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改革的時候,我們的稅種是非常少的,那時候還是基本依靠企業上交利潤。我們幾乎要從頭開始建立我們的稅制,要做很多探索。

  樓繼偉:在1985年,全國人大六屆三中全會給予授權,授權國務院在體制改革期間可以通過稅收條例的形式,推進稅制的改革。到目前為止,這個授權並沒有收回。因此,國務院用條例的方式進行稅制改革,以及包括執行這些稅制,是合法的。

  樓繼偉:這種方式有它的弊端,也有它的好處。好處是我們要比較快地建立起我們的稅制,但是也有弊端,帶來一些稅收的隨意性。比如有一些地方千方百計地向中央政府爭取稅收優惠,或者說隨意減免稅,這也都同不是稅收法定原則相關。所以,人大逐漸收回了一些立法權。這次三中全會明確規定,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今後逐步這些稅收條例要改成立法。比如你剛才問到的房地產稅法,三中全會規定,加快立法進程,適時推進改革。立法就應該是全國人大的事情。

  經濟日報和中國經濟網記者: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全面清理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區域稅收優惠,原則上不再出台新的稅收優惠政策,請問這是基於哪些考慮?下一步如何貫徹落實?謝謝。

  樓繼偉:首先是從原則出發。三中全會決定,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要公平競爭,統一市場,這是從原則出發。如果各地都搞稅收優惠的話,那麼就不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而是優惠政策起決定性作用。

  樓繼偉:第二是從問題出發,各地出台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過多過濫,造成了不公平競爭。其實各地也很苦惱,他們想吸引一些投資,鄰省有優惠,他要是不搞優惠的話,投資就不來了,所以競相攀比造成了秩序的混亂,所以應該清理。

  樓繼偉:現在國際上比較正規的定義叫做“稅基侵蝕,利潤轉移”。我們在G20的會議上也承諾,反對“稅基侵蝕,利潤轉移”,和國際社會共同抵制這個做法。當然那個講的主要是跨境的,我們國內搞那麼多稅收窪地,也不符合我們承諾的精神,所以要做。這是為什麼做。

  樓繼偉:怎麼做?有兩個,一是現在已經規定的,比如經過國務院批准的區域性優惠政策,有時限的,到時限要解決,沒有時限的就定時限,沒有經過批准的一定要取消。二是中央統一規定,地方自行清理自己出台的這些政策,我們要保證做到資源是由市場決定配置,而不是各種區域性的優惠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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