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又傳出涉案官員不止六人的消息,當地卻吞吞吐吐,稱“等到了一定階段,還會對外公布”。案情進展到什麼階段,為什麼不能介紹說明一下?信息公開的滯後,只會讓公眾產生“衡陽還有多少個雷政富”的疑問,以及當地是否有意袒護涉案官員的擔心。由此帶來流言的傳播,這無論是對衡陽其他清白守法的官員,還是對當地政府的整體形象,都是一種傷害。
此前,公安部下發《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中明確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向社會公開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案事件調查進展和處理結果。“衡陽版雷政富案”屬於輿論高度關注的熱點事件,當地公安機關有義務及時向社會通報案件偵辦進展。
“衡陽版雷政富案”起於2010年5月,四年後才被曝光,涉案官員才被查辦,這本來就極不正常。現在問責官員重拿輕放,其他隱秘涉案官員遲遲不浮出水面,這就讓此案變得更加撲朔迷離。由此,公眾不免懷疑,衡陽當地此前對六官員的“集體撤職”,是否只是一場平息輿論的表演秀。對於衡陽當地政府這樣的態度,上級部門不能不聞不問,理當積極介入,像查處衡陽賄選案一樣,明快進行處理,以避免政府公信繼續遭受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