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根據中央紀委官網等網站,各地被曝光的紀檢系統相關幹部的違紀還有多起。比如,甘肅武威市涼州區永昌鎮紀委書記程熙因出具虛假證明、干擾辦案工作等問題,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雲南省紀委公開通報3起紀檢監察幹部違紀典型問題。湖北省十堰市紀委監察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鄖縣柳陂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勝祥帶“彩”打麻將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例。
“紀檢監察幹部的地位與扮演的重要角色,決定了他們必須承受更嚴格的監督,要帶頭正風肅紀,只有高標準、嚴要求,才能使紀檢監察幹部被嚴密而有效的紀律和規範約束,劃明‘底線’,標明‘雷區’,從一開始就管住吃拿卡要等行為,即使有人想沉淪也並不容易。”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博士生導師張希賢對本報分析說。
風險為何增高
本是“打虎的武鬆”,緣何因為自身不潔而成為“被打者”?
在分析這些落馬的紀檢系統相關官員的特點時,李永忠認為,共同點在於他們都處在反腐敗的第一線,處於風口浪尖之中。
張希賢進一步分析說,紀委系統的辦案人員出問題,很多表現在所辦案件,在查處過程中經不起誘惑,被拉下水,或者有人透露一些信息給腐敗分子,出現所謂的“內鬼”。
“所以紀委人員出事,多屬徇私舞弊的問題,包括包庇犯罪問題。”張希賢分析,他們的落馬,說明腐敗與反腐敗的鬥爭越來越複雜,其間的博弈牽扯到的內外部矛盾交織到一起,內部的一些幹部經不起考驗,發生了問題。
李永忠認為,紀委幹部發生腐敗的現實性、客觀性和機會性都存在,在這種情況下,本來是反腐的機構和辦案人員,結果反而比其他崗位風險更大。紀檢監察幹部沒有天生的“腐敗免疫力”,一旦思想拋錨,放鬆警惕,就容易被金錢打倒,成為腐敗分子的工具。比如,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去年12月25日通報的4起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中的吳漢林、唐春剛、朱明義、姜偉等人,就是利用辦案受賄。“‘80後’的科級紀委幹部吳漢林,1個多月受賄就1000多萬元,不是因為他本身有多大本事,而是利用辦案查案權力,瘋狂受賄,這不能不令人警惕。”李永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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