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方式
專項巡視可出其不意
王岐山強調,逐步實現巡視全覆蓋必須轉變方式、創新方法,在開展常規巡視的同時,深入探索專項巡視。專項巡視可以針對一個地方、部門或企事業單位某個方面、某個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體現機動靈活、出其不意、短平快的特點。對巡視發現的問題要有思考、有分析、有判斷,從個別中發現一般,找出共性問題,分類處置,用好巡視成果。
中央四輪巡視點部署情況
2013年第一輪
時間:2013年5月
數量:10個
巡視:5省份(內蒙古、江西、湖北、重慶、貴州),5單位(水利部、中儲糧總公司、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出版集團、中國人民大學)。
2013年第二輪
時間:2013年10月
數量:10個
巡視:6省份(山西、吉林、安徽、湖南、廣東、雲南),4單位(新華社、國土資源部、商務部、三峽集團)。
2014年第一輪
時間:2014年3月
數量:14個
常規巡視:11個(北京、天津、遼寧、福建、山東、河南、海南、甘肅、寧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專項巡視:3個(科技部、復旦大學、中糧集團)
2014年第二輪
時間:2014年7月 數量:13個
常規巡視:10省份(廣西、上海、青海、西藏、浙江、河北、陝西、黑龍江、四川、江蘇)
專項巡視:3個(國家體育總局、中科院、一汽集團)
中央第四輪巡視新要求
巡視目標
發現問題,強化震懾,發揮利劍作用,使頂風違紀者收斂,讓伸手的人收手,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立場方向
有腐必懲、有貪必肅,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堅持不懈糾正“四風”,以優良黨風政風帶動社風民風。
當前目標
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保持高壓態勢;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和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後的頂風違紀行為,越往後執紀越嚴,強化使之“不敢”的氛圍。
巡視要求
哪裡問題集中就巡視哪裡,誰問題突出就巡視誰,巡視過後再殺個回馬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