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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查處周永康意義深遠:新司法改革呼之欲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18 09:48:23


 
  以員額制切入法官-律師雙向流動

  以上述原理或者頂層設計的思路為背景,來考察上海乃至全國的司法體制改革方案,把員額製作為切入點,首先讓法官、檢察官的規模縮減到三分之一甚至以下的抉擇是正確的。沒有這樣大膽卻容易引起爭議的瘦身舉措,司法隊伍的專業化、精英化就不可能實現,法官的待遇就不可能大幅度提高,保障審判獨立雲雲也就會流於空談,法律問題的終局決定權也就無法落實在法院,而纏訟和政治性解決會使司法結果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給濫用裁量權提供無窮的機會,最終會導致權力扭曲市場機制的事態。

  剩下的問題是,占現有總數33%的法官、檢察官究竟是如何遴選出來的?留下來的究竟是不是在第一線辦案並且專業知識精湛、解紛經驗豐富、品格高尚的人物?資歷較淺但表現優異的青年司法者有沒有機會入選?這次司法改革方案能否收到預期效果,最重要的是員額制下遴選法官、檢察官的標準和程序究竟怎樣設計、怎樣實施。

  不得不清醒地認識到,在已經具有法官、檢察官資格的人員當中篩選三分之一留任並享受比較優渥的待遇,其餘的只能降級聘用或者轉崗改行,這樣的抉擇的確非常艱難,對行政負責人而言意味著自我革命。

  從已經公布的信息來看,包括終生問責舉措在內的司法責任制,已經成為提高法官待遇的主要說法。司法責任制還能產生通過個人責任來與法官獨立相匹配、相平衡的效應。在中國現實條件下,這樣的思路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不得不指出,如果問責舉措非常嚴格、待遇提高不太明顯,那麼法官就很容易萌生退意。即便不掛冠而去,也會如履薄冰、戰戰兢兢,不敢大膽進行判斷。如果配套條件沒有徹底改變,法官勢必傾向於推卸做出決定的責任,以規避被終生問責的巨大風險。最終,司法改革的走勢很可能大幅度偏離初衷,甚或以挫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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