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8日電/發生在韶關樂昌市沙坪鎮的“酒後猝死”事件,因群眾舉報引發軒然大波。又見官員“酒後猝死”,鎮政府花75萬元“擺平訴求”:近日,這起今年初發生在廣東韶關市樂昌市沙坪鎮的“酒後猝死”事件,因群眾舉報,引發公眾軒然大波。
據《新快報》報道,8月16日,樂昌市有關部門在接受媒體時表示:“賠償協議”是鎮政府擅自與死者家屬達成,鎮領導還擅自決策“動用財政資金”支付高額賠償,一名鎮主要領導“涉嫌嚴重受賄”。
這是一場老板宴請的酒局。韶關和樂昌市紀檢部門向記者介紹,事發2014年2月20日,當地一位承包經營該鎮水電站的老板,邀請沙坪鎮全體班子成員吃晚飯。當晚鎮班子成員約10人應邀參加,席間喝了酒。
一位當事人介紹,當晚散席後,副鎮長黃宜賓回到宿舍。次日凌晨3時左右,黃宜賓突然發病,其妻子撥打沙坪鎮派出所電話報警求救,隨後當地鎮醫院醫務人員趕到其宿舍實施搶救,最終搶救無效死亡。經公安刑偵和法醫初步鑒定,黃宜賓死於突發心肌梗塞。
人一死問題就暴露了。一些鎮幹部說,很多人本來不知道當晚的宴請酒局。畢竟中央八項規定擺在那裡,像這種全體班子成員公然出席一個老板的宴請,讓當晚赴宴的人都“比較害怕”。一名鎮幹部表示,黃宜賓老家來了幾十名親屬,圍在沙坪鎮政府數天。“那幾天根本沒法辦公,一些辦公室水壺、桌椅都打爛了。”
賠償金額雙方最初差距很大。黃宜賓親屬最初提出上百萬元的賠償要求,鎮政府則建議死者家屬可向當晚赴宴人員追討民事賠償,雙方一度僵持不下。耐人尋味的是,赴宴人員中大部分都是鎮班子成員。最終由鎮黨委書記彭仁學拍板決定“75萬元”的高額賠償。
這個賠償方案顯然也顧忌到各方壓力。一位鎮幹部說,事情發生後,樂昌市委、市政府迅速派出維穩工作組趕赴沙坪鎮指導處理;沙坪鎮與死者家屬達成高額賠償協議,主要是想迅速“平息家屬訴求”,不想把事情鬧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