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認為,為確保軍事互信機制構建能夠順利進行,兩岸應當遵循靈活務實原則。為了減少擔憂和阻力,兩岸在啟動之初可以有意識地弱化軍事互信機制的名稱,而進行實質性推進,待時機成熟時,合作機制已常態化、制度化,再正式將軍事互信機制的名稱明確化、固定化。在談判啟動之初,雙方有必要限定談判範圍為“就軍事而軍事”,互不附加其他內容,並且議定,軍事互信機制可以建立,當然也可以關閉,不是一成不變的。但包括美國在內的各方外部力量仍然會贊同台海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因為這是眼下最有意義的舉措,符合各方關切,不會對各方利益造成重大衝擊。
劉軍說,在具體操作中可以遵循先易後難、先基礎事務後高階議題的原則,比如先從不敏感的海洋漁業、打擊走私、海上救援等事務入手,逐漸向比較敏感的海外軍購、意識形態問題過渡。 不斷尋求共識永遠是兩岸和平統一的最有效辦法,大陸派專員赴台解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立場的做法便很值得稱許。與會的台灣退役中將傅應川表示,這種做法實際上已就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單方面的、實質性的往前推進了一步,在現階段兩岸無法直接對話情況下,這種單方面方式或將成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一種新模式。
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屬於兩岸和平統一的一種有益探索,是打破當前不統、不獨、不戰、不和局面的積極嘗試,是和平統一道路上的一個必要步驟。建立軍事互信機制本身並非解決兩岸關係的終極目標,在軍事互信機制建立之後,兩岸可以舉行談判,在軍事互信機制基礎之上簽署和平協議,對雙方進行約束。
劉軍認為,兩岸應採取漸進策略,不斷累加,層層遞進,逐步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這種做法相對比較穩健,契合和平統一方針的精神,是和平統一路線的具體貫徹,在實踐中較為務實可行,不僅適用於軍事互信機制構建,同樣也適用於其他領域的互信機制構建,對早日實現祖國和平統一具有積極價值。和平統一離不開各個領域的互信與合作,軍事互信只有結合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互信一起才能徹底解決兩岸非正常關係,各領域的互信本身也有程度深淺之別,只有不斷累加,不斷強化,才能保證兩岸關係更加穩固成熟。兩岸應當以構建軍事互信機制為契機,讓互信領域再多一些、互信內容再深化一些,共同向著和平統一方向不斷邁進。
(後方支援記者:黃博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