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0日電/林健鋒引特權法動議內容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內務委員會
主席
梁君彥主席:
本港多區自今年9月28日發生大規模違法佔領道路事件,對香港經濟和市民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由於事態緊急,本人要求內務委員會主席可豁免通知期的要求,安排於10月10日的會議上,討論以內務委員會主席根據議事規則第78(1)條,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一項決議案,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全面調查事件,措辭如下:
“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以對自今年9月28日在多區發生的大規模違法佔據道路事件進行全面調查,包括其組織策劃、資金來源、引起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問題、對本港各方面造成的影響、政府的處理手法,及其他一切相關事宜;而該專責委員會在執行其職務時,獲授權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9(2)條行使第9(1)條所賦予的權力。”
立法會議員 林健鋒
201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