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發生後,西方媒體紛紛以參與者普遍打?雨傘為特徵,冠以“雨傘革命”。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是始作俑者。法國國際廣播電台指出,連日來有報紙評論稱,當一個社會民間運動有了代名詞後,就不再是初起時的公民抗爭,而是革命。美國《時代》雜誌(Time)10月13日Volume 184 Number 14封面是“佔中”行動中一位抗爭者舉起雨傘的照片,配以“The Umbrella Revolution”(雨傘革命)的標題。英國《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周刊10月4日至10日Volume 413 Number 8907封面標題則是“The Party vs the people”(共產黨與人民鬥爭),鮮明地點破“佔中”的本質是香港的反對派及其支持者對抗中國執政黨,欲推翻中國政治制度。
然而,“佔中”發起人和組織者不承認“佔中”是“顔色革命”。戴耀廷一貫如是說。10月4日學聯發表聲明也否認“佔中”是革命。不是革命也就無所謂“顔色革命”。
冠以“雨傘革命”非偶然
問題來了:難道是西方媒體欲令香港和中國天下大亂而故意擴大事實?否。因為,“佔中”發起人和組織者的最初聲明清清楚楚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撤銷2014年8月31日決定並向香港居民道歉;特區政府重新啟動政改咨詢,必須滿足“真普選”要求;行政長官梁振英和特區政府政改咨詢專責小組集體辭職。儘管後來將其要求簡化為兩點:全國人大常委會撤銷8月31日決定並向香港居民道歉,行政長官梁振英下台,但是,“佔中”性質依舊。
任何稍具政治常識者都明白,這就是“顔色革命”的本質特徵。被冠以“雨傘革命”不無偶然性,但是,定性為“顔色革命”絕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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