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但目前情況是,除了每年持續上調的繳費基數外,我國企業職工的社保繳費率一直居高不下。目前,我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5項社保的繳費比例,企業為29.8%,其中養老20%、醫療6%、失業2%、工傷1%、生育0.8%;個人累計已達到11%左右,合計超過個人工資的40%,在國際上屬於偏高水平。
“如果說,五險一金已經達到與可支配工資對等的程度,確實到了比較高的程度。”喬健認為,社保繳費基數提高幅度過大,勢必會加大企業和低收入群體的繳費負擔。
為什麼會出現五險一金占工資比例偏高的狀態?中國勞動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劉燕斌分析認為,一方面,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時間較晚,由於歷史原因造成了部分人員沒有繳費或繳費積累不足,但按規定仍可享受社保待遇,為此社會保險基金需要承擔巨額的“改革成本”以支撐運行;另一方面,我國老齡化程度的加速、社保基金投資運營空間有限等問題,也使社會保險費率需要保持在較高的水平上。
與此同時,養老金的替代率水平是否能夠得到相應提高,同樣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所謂養老金替代率,是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後生活保障水平差異的基本指標之一。
“從勞動者角度來看,最關心的就是社保的繳費和收益。”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高慶波說。
面對備受關注的養老保險統籌,急需廣集民智、集中攻關,制定一個符合國情、統籌各方、切實可行的頂層設計。
在喬健看來,從收入分配角度考慮,應注意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和協調。比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與企業並軌的同時,需要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特別是規範收入分配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