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發布會上,省檢察院監所檢察處處長彭章波舉例說,如高血壓三期已經是高血壓最高級別,過去是可以申請保外就醫的;新規出了之後,“非三類罪犯”依然可以申請,但“三類罪犯”則不可以。他解讀說,對“三類犯罪”執行更嚴格的規定,是為了徹底杜絕“有權人”、“有錢人”被判刑後減刑快、假釋及暫予監外執行比例高、實際服刑時間偏短等現象。
實際在獄中服刑年限最短2年,最長約8年
據介紹,此次專項行動共對138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收監執行刑罰,其中,群眾舉報的“非三類罪犯”4人,涉黑犯罪罪犯1人,金融犯罪罪犯7人,職務犯罪罪犯126人(原廳局級幹部12人,縣處級幹部26人)。而12名原廳局級幹部罪犯均因為去年新出台的中央政法委“五號文件”對“三類罪犯”規定更嚴而收監,並未存在徇私舞弊、權錢交易等腐敗行為。
昨日省檢察院沒有公布重新收監的12名原廳局級幹部的全部名單,僅公布了其中7人。這7人判刑年代比較久遠,最近的也在2006年獲刑,最早的則在2001年。其年齡從62歲到72歲不等,實際在獄中服刑年限最短2年,最長約8年。
彭章波介紹,為了掌握暫予監外執行罪犯的真實情況,全省檢察機關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逐人見面,並進行體檢。專項行動中,全省共核查了暫予監外執行罪犯322人,對其中263人由市級檢察院統一組織了體檢。
“去年3月至12月,全省檢察機關做到了全面摸查,逐人建檔,對違法減刑、假釋案件應糾盡糾。”彭章波說。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共核查減刑、假釋的“三類罪犯”2895人,糾正違法減刑、假釋6件6人。
案例
看守所長提供假證明 五罪犯獲減刑
違法變更執行16人被立案查處
本次專項活動,共發現違法變更執行背後的職務犯罪線索27條,已立案查處16件16人。
經惠州市檢察機關偵查查明,2014年,罪犯練洪忠因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羈押在博羅縣看守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8個月,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博羅縣看守所原所長黃秋聲、副所長王海增受他人之托,兩次將練洪忠帶出看守所體檢,使原本身體健康的練洪忠利用虛假的體檢結果(活動性肝硬化)獲取法院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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