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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指責香港警方刁難遊行 |
中評社香港1月26日電/香港反對派團體民陣2月1日發起遊行雖獲警方發放不反對通知書,但設下數項條件,民陣指條款荒誕嚴苛,拒絕簽收,並於今日提出上訴,又要求盡快召開聆訊,以便不影響遊行進行。
警要求提供犯法者聯絡
據香港新報報道,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要求,民陣遊行當日需要至少100名糾察防止有人非法堵路,如有參加者非法堵路時,民陣必須協助警方呼籲相關人士停止有關行為,並要提供涉及非法行動主事者的聯絡方法。
民陣召集人兼今次遊行持牌人陳倩瑩指,警方的要求荒誕嚴苛,特別是指令民陣提供非法行動主事者的聯絡方法,絕不合理,更與恐嚇無異。她質疑警方將爭取真普選的訴求跟“擾亂公眾秩序”劃上等號,不合理地限制遊行權利,又指現行《公安條例》並無強制要求組織者安排糾察。
今提上訴促盡快啟聆訊
被問及屆時會否發起佔領行動,她稱屆時若有人佔領,民陣不會介入亦不會參加,情況類似七一遊行後學聯發起佔中預演。
民陣絕對不接受警方的要求,將於今日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並要求盡快召開聆訊,期望不影響遊行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