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7日電/在金融圈,有個體量龐大、但因相對專業而不被普通人了解的領域——債券市場。由於從業機構素質參差不齊、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監管不夠到位等原因,“利益輸送”和“權力尋租”等職務犯罪多發,涉案金額巨大,手段縝密難查。
新華社消息,近年來,審計署揭露、查處並向有關部門移交了10多起債券市場相關案件線索。審計署金融審計司有關負責人向新華社記者介紹了這些案件所暴露的利益輸送“黑洞”。
黑洞一:官員權力尋租私通“丙類戶”
據央行最新統計,2014年我國債券市場累計發行人民幣債券11萬億元,同比增加22.3%。在債券市場有力支撐實體經濟的同時,審計署在金融審計中發現,一些掌管債券審批發行大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與企業內外勾結,違規操作招投標,利用債券定價、分配權力進行尋租。財政部國庫支付中心原副主任張銳就“栽”在這裡。
這種“貓膩”的基本套路是:負責人利用負責債券定價、發行和分配的權力,把“好券”(即發行利率高於當期市場利率)分配給自己指定的金融機構為其代持,待上市日再由代持機構平價賣給自己控制的丙類戶,丙類戶當即以市價拋出賺取差價。
銀行間市場債券一級托管賬戶分甲、乙、丙三類,其中丙類為參與銀行間市場的非金融機構法人。張銳利用主管國債招標發行的職務便利,向個別金融機構透露標底,並違規批準接受超過截止時間的無效投標,致使該金融機構十餘次低價中標國債。隨後,張銳要求該機構將低價中標的國債以中標價格賣給他實際控制的丙類戶——北京某投資公司,該丙類戶在當天以市價拋出國債,類似手法合計賺取了2000多萬元的價差。目前,張銳已經被法院判處死緩。
此外,2013年,審計人員通過調查有“債市一姐”之稱的華林證券原副總裁孫明霞一案,牽出了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債券發行審批的工作人員的涉案問題。
黑洞二:機構“暗度陳倉”輸送利益
審計署上海特派辦的金融審計人員在對債券市場交易數據分析時發現,一些丙類戶當天一進一出,往往當天買的價格要比市場公允價格稍低,而且“空手套白狼”,直接拿走差價,每一筆金額都非常大。由此,審計人員篩選了10多家丙類戶進行審計,拉開了債券市場“打黑”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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