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的違法一搏可能得不償失
溯自台南市議會不久前召開本屆第一次臨時會,民進黨籍議員以“到場不簽到”方式全面杯葛,市長賴清德及市政府官員也全數缺席。賴清德直指新科議長李全教被起訴議員及議長當選無效尚未釐清前,“不會進入市議會”。賴清德超大動作槓上李全教無異是一場“政治梭哈”,他究竟為何而搏?原被認為獲選議長如探囊取物的賴美惠敗選後,賴清德原以為十拿九穩的“完全執政”遂告落空。
民進黨失去議長寶座後,自黨中央以下錯愕之餘祭出黨紀自行“洗門風”,將五名被認定跑票的議員痛下開除黨籍之舉。在此同時,賄選責難紛紛指向李全教,李全教在民事上被起訴議員當選無效、議長當選無效;在刑事上被檢方建案偵查是否涉及賄選。
台南議會若確有賄選情事,司法當然應該徹查到底;但在司法調查結果未出爐前,賴清德要用“拒絕出席”的方式杯葛議會,恐怕不是合乎民主政治常規的作法。賴清德固然享有很高的民意支持,但現代民主政治畢竟是以“議會政治”為基礎,由議會對市府進行各項必要監督;即使若干議員可能涉及不法,但就體制而言,“議會”的機制與功能不應該被一人抹殺。如此隨意否定整個議會的存在價值,豈非踐踏了那些無涉不法的議員及其背後代表的民意?再說,連接受議會的體制監督都可以說不,卻奢言“面對市民監督”?
更何況依《地方制度法》,“直轄市長”於開議期間有赴議會報告及備詢義務,包括臨時會,行政機關向立法機關負責天經地義,市長受選民託付建設市政,議員受選民付託監督施政,都具有民意基礎,並無選票多寡及地位尊卑之分,市長以議長當選有“瑕疵”為由抗拒到議場,理由太過牽強。當然,其間有不少的政治算計。
得票率逾七成的賴清德被網友封為“賴神”,外界甚至看好2016更上一層樓。賴清德宣布“拒入議會”,甘冒“違反責任政治”的批評,力圖扳回一城,既不向議會示弱,也趁勢痛擊未來的對手。換言之,賴拉一弓射雙鵰,左拼議會右批朱立倫,圖力挽頹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