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治“麻木症”要治本治早
黨員幹部用法治思維深化改革、推動發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基本條件,也是轉變政府職能、推動黨和政府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黨員幹部自身能力的必然要求。而治本治早之要,就是治麻木。
“法者,治之端也。”懲戒官員麻木,單靠說服教育和道德自律是不行的,必須靠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依靠法治手段懲戒官員麻木,才是抓住了根本,把握了長遠,也才能有效地堵死“鑽空子”者的漏洞,破除“不收手”者的僥幸,澆滅“不作為”者的妄想。以往,我們防治官員麻木,多數是靠領導強調、集中整頓、紀律約束等,尚未從根本上走上法治軌道,也就無法解決根本問題,甚至造成一些人膽子越來越大、根子越扎越深,最終寬縱了官場腐敗、毀掉了一批幹部,還影響了發展、敗壞了黨風、傷害了群眾。
從37年前一位全國政協常委發出“中國的歷史發展到今天,人治的辦法恐怕已經走到了盡頭”的呼聲,到23年前鄧小平同志定下“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的基調,再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要求,折射了整個社會法治精神的逐步覺醒和整個國家對法治缺乏的深刻反思。如果我們把以往官場的腐敗和庸政亂象歸咎於沒有運用法治遏制麻木,那麼未來官場的清風正氣和蠻拼狀態,無疑得依靠法治之重器,瞄准官員之麻木,打一場艱巨但漂亮的“圍殲戰”。
3.用法治肅清貪懶行為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常態”下,辦事不離法治思維,施政依靠法治手段,讓法治思維驅散麻木思維,以法治手段肅清貪懶行為既是黨員幹部立身行事之標準,更是黨員幹部隊伍實現法治化的不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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